哀悼李长江律师
(2011-01-14 0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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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学院李长江毁容法学院院长杂谈 |
分类: 杂谈随笔 |
哀悼李长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今天一天都在接待当事人,没怎么注意新闻。下午即将下班的时候,接到老家九江同行周律师的电话,告诉我李长江律师被人杀害,我顿时目瞪口呆,失声惊呼。
在新闻里面,李长江的身份为“九江学院法学院院长”,其实在我看来,他更多的是一位律师。
最早和李长江打交道,是我办理的“学生溺水身亡案”(见我的办案手记《眼泪为你流》)。我是受害人一方的代理人,而长江作为九江学院的老师,代理学校出庭应诉。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长江微笑着跟我打招呼,我还有些莫名其妙。他告诉我,是因为前段时间的九江市检察官与律师的“诉辩对抗赛”,当时我是参赛选手,他是评委,所以对我印象深刻。
长江只比我大一岁,为人低调,敦厚,完全没有“院长”的派头。在我们对阵的“学生溺水案”中,我咄咄逼人,开庭之前非要长江代表校方向学生家长道歉,否则不同意进入调解程序。事后回忆当时的一幕,我觉得非常侥幸,如果代表九江学院应诉的不是长江而是其他人,也许案件会是另外的结果。要知道九江学院在九江市可不是一般的单位,连110的警车,学校的门卫都敢拦着不让进去的。长江完全可以对我的要求不予理会,通过他的人脉和影响力,左右案件的判决结果。但是他没有这么做,而是老老实实地代表九江学院向学生家长道歉。在后来对赔偿数额讨价还价的过程中,长江也是恪守一名律师的本分,与我就责任的分担、法律的适用进行讨论,表示愿意赔偿,同时积极和学校领导沟通,最后促成双方和解。
当时,我出于对学生家长的同情,在调解成功后主动放弃代理费,长江觉得很诧异,对我刮目相看。后来我知道,在很多的场合,长江不遗余力地向其他人宣传我的这一举动,表示他对我的赞赏。这个案子之后,我们开始有了一些交往。
长江是兼职律师,平时诉讼业务并不太多,所以我们对庭不多。在九江这样的小城市,九江学院是唯一的最高学府,长江如果要利用自己的资源和身份揽一些业务、打赢一些官司,是轻而易举的。但是,据我所知,他在九江的律师圈里面,名气并不大,也很少代理什么大案要案,不像别的律师那么牛皮哄哄。从这一点来看,长江是一个老实人,本分人。
虽然同在一个城市,我们见面却不多,偶尔我会给他打个电话问候一下,甚至一度我还和他电话商量,是不是一起合伙开律师事务所。我在九江执业时,手下的助理有很多都是九江学院毕业的学生,说起李长江院长,都是一脸的崇拜。后来我到了北京,就很少和长江联系了。
网上说,长江这次遇害,是因为代理土地纠纷案件。网上还说,长江遇害后被毁容,而且还被分尸、焚尸……在下班回家的路上,我忍不住掏出手机,调出长江的电话号码拨打。当电话里传出“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我不由得伤心垂泪。
在中国做律师,尤其是代理重大敏感案件的律师,是要付出巨大代价的。我相信,以长江的人品,他不可能有仇家。如果他真是因为代理案件得罪人而遇害,那就是为法律献身。作为一名法律人,长江也算是死得其所了。
不由得想起前几年在秀峰泥石流中遇难的杨振庆律师来。我在律师界的师友,已经走了两位,而且都是英年早逝,令人无限伤感。
长江,你是一名合格的法律人,安详地走吧。在天国,请微笑着注视我们。
易胜华
201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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