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中国教育报》上看到一篇介绍南外仙林分校改革班主任工作的文章:班级管理采取教育小组模式,班主任不再一个人说了算。感觉比较有新意。
他们的基本做法是:班主任是班级建设的最主要的责任人,但是,班级管理不再是班主任一个人的事,而是由班主任牵头,形成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干部、学生家长联合成立的教育小组。班主任的工作角色有了很大的变化,他有权分配任务给小组内的成员。(我估计他还应该有权对相关人员做出评价吧?他们是一所民办校,教师的心理压力应该远远大于公办校。工作不称职,学校肯定不会留情面的。我想谁要是砸了学校的牌子,学校一定会砸谁的碗!这在公办校是行不通的。一批不学无术混日子的老师,享受着政府的绩效工资;高兴了,再找点麻烦给学校,学校还真拿他没有办法)班主任的班级管理带有很强的行政色彩。因有学校制度做保障,所以班主任找搭班教师分配工作,也不再羞羞答答了。学校在津贴方面也做了合理的安排。
这种模式有不少可资借鉴的地方:一,发挥所有工作人员对班级管理的积极性,体现全体育人理念!二,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班主任工作负担,对调节他们的工作情绪有积极作用;三,民主化管理得到加强。
困难在于:班主任有权选聘任课教师吗?如果是学校给他的教师,而这个或这些教师相对教育能力比较弱,岂不是要让工作受到损失?与其把工作交给这样的教师做,还不如自己做来得高效。
这个问题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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