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省市、教育科学相关部门都要组织大规模的论文评选,公布一、二、三等奖的获奖比例。且乐此不疲,越来越多!个中原因恐怕是利益驱动吧?因为,参评者必须要交纳评审费,市级每篇50元,省级的至少要100元。他们手中有省或市教育学会的戳子,也有各级教科所的戳子。有了这些戳子,就可以冠冕堂皇地发文件,通过教育主管部门发通知组织评文评选活动。目的当然是为了“深化教育改革,总结教改经验,进一步推进教师的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相比之下,报刊社的戳子有点相形见绌,他不是权力部门,有的只能打插边球:免费评审,但有一个条件,你得买一本他的书或一份报。这个要求真的不算高,且还有知识普及的功效。
教师对这样的活动是什么态度呢?因人而异!想上职称的,驱之若鹜,因为人家规定了:论文获奖或发表,是职称评定的必备条件。因此,不管有没有真正地搞过研究,都会想方设法弄出一篇来参评。职称到位的,则大多冷眼看热闹。
由此,我又想到现在成年满天飞的专家学者。他们已经不能在象牙塔中忍受寂寞。与各种名目的企业化运作的培训班合作、到基层单位进行教育科研指导,如此等等,就像艺人出场一样,都得要一笔不菲的出场费用。也算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吧。
但是,这些拿着国家薪水的教授学者抑或掌握职称评审大权的各级官僚机构,是不是也可以说明一下收费的法律依据,公开一下费用的使用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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