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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浅记者兼律师看李庄案(一):某官请道歉

(2009-12-14 13:53:36)
标签:

李庄

政法系统

潜规则

律师

龚刚模

重庆

分类: 律界热点

  时下,重庆打黑,人人拍手称快;打黑不要运动化,有人表示担忧。

   昨天,中国青年报以醒目的标题报道了所谓的““律师造假门’始作俑者李庄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一起国内罕见的涉黑案件‘律师造假门’被急速曝光。”。文中称涉黑老大“良心发现”,“不想再与贪婪律师共同造假”,而检举了他的辩护律师李庄。

   黑老大龚刚模的罪行完全有可能判处死刑,在这样的情况下,其为了保命而检举律师的违法行为,会有多少虚假、编造甚至是故意陷害的成分?真实性有多少?我们都无法去猜测。

   不过,通过这个报道,倒有以下两大感慨需要抒发抒发:

 

   首先,不得不再次向重庆公检机关的高效率和默契配合致敬。

   公安民警的嗅觉尤其灵敏,办事也极为认真负责,而且采用多次与犯罪嫌疑人“谈心”的方式教导他要摆正心态。报道如是说:“参与打黑除恶的民警们也在劳累之余密切关注着各项案件的审理宣判。然而,此时在江北区,一个异常情况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涉黑“老大”龚刚模自从与他的辩护律师李庄等人会见后,情绪反常,心事重重,沉默寡言,尤其是12月4日与李庄第三次会面后,在看守所里一坐就是半天,不说一句话,茶饭不思。为弄明原因,管教民警多次与其谈心,希望他摆正心态,调整情绪,正确对待即将开始的审判。几经辗转反侧,龚刚模终于忍受不住内心的煎熬,按响了报警铃:‘我有重要的情况要说!’”

   公安民警办事如此负责,检察机关当然不能含糊,于是12日“当晚,李庄就被重庆市公安局依法传唤。12月13日,李庄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此外,公检部门的公关意识非常好,知道如何利用媒体造成舆论气势,借辩护律师造假被捕一事可阻挡其他辩护律师前来“寻找开展业务”和“施行潜规则的机会”,少了辩护律师们的搅局,打击黑势力才能顺利快速全面的进行。。。。于是,在律师的违法事实还没有查清之前,就这样言之确确的认定律师犯罪并广为宣传,这是有罪推定的模式,有关部门这样的言行不知是否欠妥?

 

    其次,报道最后采访了“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重庆政法干部”,估计是一位曾和律师结下梁子的官员,他评论律师为涉黑人员辩护的出发点都是基于开展业务需求,“重庆打黑除恶一系列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到重庆代理涉黑诉讼”一时成律师界热门。许多北京律师如赶场般云集重庆,寻找开展“业务”和施行“潜规则”的机会。”

  “该官员分析说,“李庄现象”泛滥的背后,是“潜规则”还有其存在与蔓延的空间,一方面,我国《律师法》相对超前而其他法律相对滞后。另一方面,律师行使“潜规则”是司法腐败的支撑点之一,并是一些企业家涉嫌犯罪后“荣请”的对象,为保命或减轻刑罚往往不惜数百万、上千万地投入“打捞”。更可悲的是,一些律师或律师事务所为了获得高额回报,竟然还发明了“内部潜规则”:代理律师一旦“事成”,律师事务所就将其除名,过一段时间再聘回“重新上岗”;另一种瞒天过海的招数是随机改变代理律师,即由一个或一批律师充当“先头部队”,施行“潜规则”拿到钱后再更换成别的律师出庭应诉。

    。。。。。。

   据资料,在刑事案件中,律师胜诉的比例仅有5%,也就是95%是败诉。

  “面对当事人的巨大诉讼投入,有多少律师在说明败诉原因之余会对当事人说‘对不起’?当事人有苦难言,实际上造成了‘第二次伤害’。律师的尴尬作为和滥用‘潜规则’,所造成的灾难全由国家和民众来承受,公信力弱化由政法机关来承受,从众心理、潜规则冲击着党和政府的形象,让党和政府来埋单!”这位重庆政法系统官员最后说。”

    看过这位官员的话,全国律师会作何感想。但至少普通百姓和网民们都认为狗头律师已成了司法腐败的一个源头,律师成了最流氓的职业。。。。

    这位政法官员的观点总结起来,似乎就是政法机关乃至党和政府出现的腐败形象,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出于律师尴尬作为和滥用潜规则所造成的。

    在刑事案件中,律师胜诉的比例仅有5%,也就是95%是败诉。这的确是个很可怜的数据,但这真是由于律师的“低能”造成的吗?如果将刑事辩护成功率达到50%以上,才能证明律师辩护制度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虽然目前社会上不排除一些律师违法办案的现象,但不能因为尚未认定的个例而就对律师辩护制度进行否定和渲染,尤其是出自政法系统官员之口。

    该官员的评价是极为不适当,对着全国上万名律师,难道就不该道歉?

 

12月14日 23:20

    刚刚看了央视24小时报道,龚和马两个犯罪嫌疑人对着镜头好像在背台词一样“供述”着李庄律师的罪行,可笑!整个过程只有看到李庄律师的照片,没有其任何辩解。。。

    听着龚说虽然自己是涉黑案子但是相信法院是公正的判决,哈哈这样的美好期盼希望能实现,这样的话以后真的都不需要刑辩律师了,所有犯罪嫌疑人等着“法院公正判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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