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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天  周二

(2009-09-09 09:11:45)
标签:

杂谈

分类: 工作日志

   昨天下午,跟着师傅去海宁长安法庭,经过两次开庭,这起案子双方同意进行调解。可没想到,到了法庭后才收到对方当事人的短信,竟说不调解了,随法官判决。。。做法实在恶劣,感觉被耍了!

   股票期权论文即将完成,做点记录:

    股票期权,是指给予经理人在未来一定时间内以一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公司股票的选择权,其实质是将普通股认购权作为报酬的一部分有条件地授予经理人及其他人员,是一种把管理者的个人利益与公司的长远利益结合起来的长期激励机制。股票期权制度首先是一项法律制度,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是股票期权发挥作用的基础和保证,美国、英国、日本及其他国家的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建立和发展都有相应的法律对其进行保障,所以股票期权能在这些国家得以发展。相比较而言,虽然我国早已开始试行这项制度,但至今并未形成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

    本文主要从股票期权制度的基本理论入手,结合我国目前推行股票期权制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展开分析,提出我国现有制度环境下股票期权制度的调整和完善思路。全文除去引言和结语部分外,共分为五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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