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波小说六人谈(四)
(2009-07-28 09:44:54)
标签:
叙述视角地方色彩素花第一人称高良陕北 |
分类: 相关评论 |
陕北风情的独特书写
——读海波小说《农民儿子》
焦欣
海波从1970年代从事文学创作,作品颇丰。他的小说多以陕北农村为背景,在这样一个特定的小社会中,几乎“无事不入”,借以反映广阔的生活以及人性的复杂与深刻。小说《农民儿子》发表于1985年第四期的《黄河》,讲述了一个关于权利与欲望的故事。六十年代中期在陕北一个叫高家河的小山村里,主人公高良因为贫穷与饥饿,被一种强烈的出人头地的欲望所折磨,他不甘屈服于命运,不断的在现实中奋斗、抗争,但是得到的却是命运对他无情的挤压与戏弄。从叙述角度看,小说呈现如下特点:
一是第一人称的叙述视角。一部作品的叙述视角,是作品对故事内容进行观察和讲述的角度,由作品采用的人称来体现,一般分为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通常第三人称是从与故事无关的旁观者的立场进行的叙述,多数情况下叙述者如同全知全能的上帝,了解过去,预知未来。但是在阅读小说《农民儿子》的过程中,始终觉得小说有种“向内转”的趋势,因为小说多是从第一人称“我”的视角来叙述整个故事,注重表现高良个人化的情绪感觉意念以及心理体验。作品没有局限于全知全能的视角,而是时不时将叙述视角交给高良,以个人化的视角切入,对历史和现实、生活和人性进行了多方位、多角度的反思和省察,从而使叙述更加灵活,更具真实感,更好的表现在那样一个特殊时期复杂的社会现实在人心中掀起的波澜。
小说中,这种第一人称的内叙述运用最为恰当的就是小说开始时对于饥饿的描写,这一段刻骨铭心的记忆任谁来诉说也不如“我”亲自讲述来的直接与真实,也给文章增添了一种浓厚的感情色彩。尽管这种讲述带有个人的主观感情,但却让读者觉得是一种近距离的真实,使读者进入作品不带有任何强制性,会自然而然的随着他的饥饿、被孤立、偷钱被公之于众等事件而逐渐进入这个人物,认同这个人物。两天没吃饭的“我”,生理上极度的饥饿与心理上极度的自尊都在不停的增长,“我”开始仇恨,但是依旧饥饿,精神几近崩溃,甚至请假在校园围墙外来回奔跑。自尊与道德最终经不住饥饿的拷问,“我”忍不住偷别人的钱夹被当场抓住,公之于众,这样一来我的长久的被压抑的耻辱一下子爆发了,同情对我来说也是一种羞辱,“我”坚决的退学回到那个破败贫瘠的家。这一段“我”的亲自讲述,让人真切的体会了“我”饥饿之外所承受的耻辱,也能够理解为什么后来的高良为了出人头地而不顾一切,甚至忽视亲情,不惜出卖亲戚。
小说中还有一个关键情节也恰当的采用了第一人称叙述,那就是我见到了从北京来的插队知青。这成了对我的致命一击,使“我”原先在高家河的手握大权的自满感觉倒塌了。“我”突然发现一直以来为之不竭奋斗的,实现的与想要实现的,和知青的现状相比都是差之千里,而且这种差距不仅仅是物质上,更多的是在精神上。“我”想尽一切办法想离开这里,摆脱自己的农民身份,最终都无济于事,“我”逐渐意识到有些差距是无法通过一己之力来弥补的,“我”失去了自我,迷失在奋斗的困惑之中。在现实中我成了疯子,甚至愚昧的村民竟然认为我是神仙附体,开始给我跪拜,求得仙人的指点,这其中甚至有两个公社的干部打问升官发财的事,看到这里,我更加的心痛,更觉自己的无力,连满儿这个为稳固自己权利根基而抢回来的媳妇现在也成了“我”摆脱农民身份的阻碍。我意识到了这一点,但是无法平息自己向上攀爬、出人头地的野心的时候,我的痛苦也就产生了,在这一情节中,让叙述者介入叙述,其叙述声音的强度与其介入的程度是成正比的,叙述者介入的程度越深,叙述的声音也就越强。创作者让高良从自己的角度讲述自己的亲身经历亲身感受的事情,有助于缩短读者与叙述者之间的心理距离,使得读者在不知不觉间进入了叙述人物的意识,不由得对主人公不顾一切地在高家河争取到权力之后依旧未能消除那种落后的耻辱感感到理解和同情,也不由得要思考农民的命运、农民的出路究竟在何处?造成高良的人生悲剧的原因到底在哪里?难道这只是那一个时代、高良一个人的痛苦吗?小说的意义也就被扩大和拓展开来,引导读者在阅读时更深入的思考社会。这种叙述方式牢牢的抓住了读者的心,读者心甘情愿的被高良的喜怒哀乐所牵动。
二是粗线条叙述与工笔式描绘。文章写得并不是很圆熟,人物塑造以及语言也不是非常的到位,但是读者阅读时却有一种强烈的被吸引的感觉,并不是在小说之外的旁观式阅读,而是感觉主人公以及故事就在身边,自己也仿佛就是高家河的一员,在亲身经历着这个村庄上演的一幕幕故事。究其原因,除了小说使用第一人称叙述视角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小说巧妙的处理了生活真实与艺术真实,保留了生活的具有生命感的原色,去除了生活中的琐碎。小说中,除了第一章的几笔描写外,作者对那些陕北的山川风景等自然风物很少做静态的勾勒,但是“高家河的的自然风物读来却历历在目”[1],阅读中那个石鱼坝,那个老鳖圪台,那一道道山沟和山梁自然浮现在读者脑海中。对于人物的外形外貌作者也很少做精细的勾描,比如梁燕的出场也只是短短几笔“月光下我能看清她那圆圆的脸庞,微微噘着嘴巴,短短的发辫。”更多的是通过人物的语言动作来展现人物形象,这样,把更多的想象空间留给读者,由读者来完成这部小说,自觉勾勒一个个饱满的人物形象,比如高良、素花、梁燕。其次我们注意到作品中对于乡村的一些细节、场景、生活小故事写来却细致逼真,对这些场景的描绘也是相当准确到位,如“我”与素花在山上采药的画面,“我”到丈人家抢亲的描写,一群男青年考验自己老婆贞洁的打赌、正月“闹秧歌”的场面,笔法细腻,饱含风情。这种粗糙造成的留白效果和细致的精工细刻巧妙结合,自然使作品产生了一种亲切感,让读者极其容易进入作品。
三是叙写陕北农村独特的旋律及色彩。作品营造了一种陕北本色本香的生活味道,塑造了一群为生活、为情而挣扎的艰难而又执着的人物。整部小说中给人印象最深的就是高良的奋斗史了。主人公高良想尽办法去讨饭、想尽办法争夺权力,这一出人头地欲望的产生绝不仅仅是高良的性格使然,“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陕北地处高原,生活的艰辛使这一方土地上的人们具有了昂扬强悍的生命张力。“贫瘠的生活现实,艰难而困苦的生活,这些都锤炼着这片土地上人们焦渴的灵魂,忍耐意味着继续的贫穷,所以不甘于命运的人们在做不懈的抗争。”[2]这种顽强不屈的与命运抗争的陕北汉子形象也同样出现在其他陕北作家的小说中,如《人生》、《最后一个匈奴》。对于高良的做事不择手段以及最终失败也不可做简单理解,这与那个时代有关,“与其简单的责备他对乡土的背叛,还不如说这是切望摆脱贫困、愚昧、无知的桎梏,切望过正常人的生活、自己掌握自己命运而又找不到正确方向和出路的一种可以理解的行为。”[3]
除了主人公高良之外,作者塑造的其他人物如素花、“老婆队长”、满儿、二叔、“六指儿”也是栩栩如生,就是对于高家河的原始封闭落后的一面,作者写来也有滋有味。比如我的抢亲一节,“我”的举动,就明显带有原始野蛮气,明知道娃娃亲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不应提倡,可是为了维护自己在高家河至高无上的权利,依然支持了娃娃亲并且身体力行的做成了这件事。小说中的人物有顽强的近乎偏执的求生存的意志,如高良;有不顾流言相加的对爱的坚守,比如惠老脑与素花妈;更有贫苦日子里的乐观精神,比如正月里“闹秧歌”的村民们,这些都是有着陕北“味儿”的,茅盾说过,“地方色彩是一地方的自然背景与社会背景之‘错综相’,不但有特殊的色,并且有特殊的味。”[4]这是作者的生活背景所决定的,也是作品出彩的一个地方,美国小说家兼理论家赫姆林·加兰曾说“艺术的地方色彩是文学的生命力的源泉,是文学一向独具的特点”、“应当为地方色彩而地方色彩,地方色彩一定要出现在作品中,而且必然出现,因为作家通常是不自觉地把它捎带出来;他只知道一点:这种色彩对他是非常重要和有趣的。”[5]
当然,《农民儿子》这部小说也存在着一些缺憾。比如人物的道德观不够明晰、小说的视野不够开阔,结尾部分对于农民不可改变的命运的意味缺乏更深一层的揭示。但是总体说来,小说真实地再现了那个时代陕北的生活状态以及农民的命运,表现了作家对于那些想摆脱现状却找不到出路的农民的深切关注。作家郑义也认为小说“反映了一个时代农民的悲惨命运,真实地写了社会、人物、心理”[6]。尤其是在审美形态上,小说不仅仅是对事件照相式的摹写,而是通过语言动作等方面着力打造主人公的心理流程,使情节的发展更符合心理逻辑。这种变化使得小说向错综复杂、隐秘多义的人性层面掘进,在1980年代中期,这样的创作确实是小说创作领域里的现代化进程的有力探索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