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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马寅初故居
中国当代经济学家、教育学家、人口学家马寅初的故居和旧居有多处,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两处,分别位于浙江嵊州浦口街道名人街74号和杭州庆春路210号,这两处故居是爱国主义和廉政建设教育基地。
马寅初嵊州故居设有文物保护所,杭州故居现为“马寅初纪念馆”,陈列有马寅初生平事迹、实物资料和居家用具、用品。
嵊州马寅初故居坐落在浙江省嵊州市浦口街道名人街74号,始建于清光绪年间,是马寅初父亲马棣生建造具有传统特色的江南民居,供马氏家人及“马树记”酒坊师徒们居住和使用。
1882年6月24日,马寅初于马年马月马日马时降生在这里,并度过了童幼年、青少年时期。
杭州马寅初故居位于庆春路210号,建于清末民国初,系三层砖木结构楼房,总占地面积为461平方米,原属马星竹所有,1936年马寅初购买并居住。1951年5月,马寅初被任命为北京大学校长,离杭赴京。之后,此楼房使用者屡有更换。同意建立马寅初纪念馆。竹屋别墅,造型独特,结构精致。三楼阳台正南墙上方镌刻着“竹屋”二字,故此幢小楼亦称“竹屋”。
竹屋是马寅初于1936年购买的住宅,1937年因战争离开,1946年、1947年、1949至1951年在此居住。任浙江大学校长期间也在竹屋居住。
马寅初的部分经济学论著和演讲稿在竹屋撰写。其间,马寅初撰写了《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相互影响》《向王若飞诸同志学习》等20余篇文章。还在浙大、上海沪江大学等发表了《关于目前之经济危机》《经济与民主》等20余场演讲。
1949年8月26日,他被任命为解放后浙江大学第一任校长,9月赴北京出席全国第一届政协会议,会上被推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常务委员和财政委员会副主任,还兼任华东军政委员会副主席。1951年,接任北京大学校长,至此离开。
2006年5月25日由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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