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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特哈旗为黑龙江省曾辖县旗。位于黑龙江省西部,大兴安岭南麓,东与龙江县、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毗邻。今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所属扎兰屯市。
原为黑龙江省所属雅鲁县。东北沦陷后,1933年1月,划归兴安东分省管辖,伪兴安东分省公署驻扎兰屯。同年3月,将雅鲁县改为布特哈旗。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6月,隶属兴安省纳文慕仁盟。1949年4月,改隶呼伦贝尔纳文慕仁盟。1953年4月,改隶内蒙古自治区东部行政公署。1954年5月,改隶呼伦贝尔盟。
1969年7月,随同呼伦贝尔盟一并划归黑龙江省管辖。1979年7月,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管辖,仍隶呼伦贝尔盟。
1983年10月10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布特哈旗,设立扎兰屯市(县级),翌年1月1日,正式撤旗设市。
扎兰是满语,又书“甲喇”,即“参领”,清时官职名称。清代曾在此地设有“甲喇”衙门,后形成村屯,故名。
扎兰屯市的前身为设立于1932年的布特哈旗,关于扎兰屯市和布特哈旗地名的由来,究竟有着怎样的历史渊源?清初以来,最早在扎兰屯地区定居的是何民族?他们又有哪些非同寻常的经历?
布特哈为我国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人的主要集居地,其辖境纵横千余里,包括现在黑龙江省的讷河、甘南、克山、克东、德都五县和内蒙古自治区的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阿荣旗、鄂伦春自治旗、扎兰屯市(布特哈旗)等地。
1640年,清朝统治者征服居住在石勒喀河至精奇里江和黑龙江中、上游一带的索伦部?熏把2304名鄂温克人安置到今齐齐哈尔附近的昂昂溪、古龙沙漠一带,分编为8个牛录,并授予鄂温克首领为“牛录章京”进行管理。1644年(清顺治元年),鄂温克人为了便于狩猎生产,逐渐沿嫩江支流雅鲁河向大兴安岭迁徙。雅鲁河中上游山清水秀,林茂草丰,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是人类繁衍生息的天然宝地。绝大部分鄂温克人在雅鲁河畔落村居住。也有一部分氏族到音河、济沁河沿岸山林地带游猎。
此时,由于沙俄入侵黑龙江以北领土,经清政府同意,1652年(清顺治九年)前后,又有大批鄂温克人、鄂伦春人和达斡尔人一起南迁,陆续从黑龙江中上游的北岸和外兴安岭迁居到嫩江流域一带。第二次南迁的鄂温克人有4900多人。
达斡尔人在讷莫尔河、嫩江两岸平原地带分别落村。鄂温克人、鄂伦春人迁居到嫩江流域后,按照分族落村和异姓不混杂的习俗,除少部分定居于平原河谷地带外,绝大部分依山依林而居,即在诺敏河、格尼河、阿伦河、音河、雅鲁河、济沁河、绰尔河等嫩江支流一带游猎生活。
1863年(康熙二十二年),清廷把狩猎为生的鄂温克人、鄂伦春人编为5个“阿巴”(围猎场),即诺敏河一带为阿尔拉阿巴,阿伦河一带为涂格敦阿巴,雅鲁河一带为雅鲁阿巴,济沁河一带为济沁阿巴,绰尔河一带为托信阿巴。把农耕为生的达斡尔人编为3个“扎兰”,即讷莫尔扎兰、都伯浅扎兰、莫日登扎兰。
1983年置扎兰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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