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灾没病平平安安就好
(2018-12-04 23:14:53)
听说我们一届的一位女同学,她爱人的同事一起和她的爱人坐车去奔他爱人家长辈的丧事,结果出了车祸,其中的一位同事伤势严重,受伤同事的家属告到了法院,我的这位同学的爱人得赔偿,赔偿多少不方便问,这事对同学一家的生活影响很大,受伤的那位同事家的生活影响更大,双输了。
昨天吃饭的时候听一位同事说起她的同学,这位同事45、6岁吧,她的同学也就这个年纪左右,因为邀请朋友到家吃饭,其中一位有高血压的朋友吃饭后回到家第二天死亡了,人家妻子一家把请吃饭的人和陪吃的人一同告到了法院,判决请客者赔偿14万,其余陪吃喝的没人赔偿8万!难不成现在朋友之间请客还要发一个提醒说:身体不适者不要勉强参加,否则喝酒后后果自负吗?
人到周年没灾没病平平安安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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