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立案的理由
(2016-11-19 12:10:24)
昨天我们单位的法律顾问按例到单位做法律事务工作,间隙聊起我们这儿的西畴县的法院,律师说他们代理一起农行的案件,就到西畴县法院立案,因为当事人是西畴县人,到了西畴法院,人家说案件太多,要排队等到明年才受理了。
这位律师说他们西畴县法院平均每人每年受理的案件才几十件,而我们文山市法院平均每人每年受理的案件达到几百件!
听律师说前段时间西畴法院还拒绝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受理,当时人找到了中院院长西畴法院才受理!
呜呼哀哉!西畴县的小民们千万别惹上官司,否则申告要排队!
法院的“老爷”们办几百件官司和办几十件案件,都是拿纳税人供奉的固定工资,他们选择少半案件的清闲办法应付。是的他们可以有这种选择的“权利”,那么西畴县境内的“屁民”们可以选择不惹上“官司”吗?谁又愿意惹上官司走上法院的那道门呢?即便走进了那道门,里面的道道还很多,即便艰难地走到了判决的那道坎了,是否能执行还是一条漫漫长征路!
我是跟法院打过交道的,感觉代表国家公信力的法院江湖人等,有时候还不如私人之间讲诚信!
我们惹不起,但是我们躲得起。西畴县是我们地区较贫困的一个县,在哪里要讲法制吗?哪里叫你排队,时效过了叫你喊天去,谁叫你是“屁民”呢?
以上只是二手信息,大家可以求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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