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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赛意法公司成功举办“创伤危机干预心理讲座”

(2012-09-13 20:12:56)
标签:

杂谈

分类: 培训类

作者:李红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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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zrxsp.org/guan/upload/201204121507512811.jpg

 

    为了提高心理危机的预防与干预水平,有效应对员工心理危机事件,3月27日下午,公司EPA员工关爱项目组邀请到厦门大学实践导师、中国心理学会注册督导师隋双戈博士举办了“创伤危机干预心理讲座”。参加此次培训的有公司韩平副总经理、各部门经理、主管、生产一线的领班组长、宿管委员共100余人。培训受到了大家的热烈欢迎。

 

     生命中无法承受之重

 

    每个人在一生中总会遇到应激或挫折,一旦这种应激或挫折不能自己解决或处理时,就会发生心理失衡,而这种失衡状态便称为心理危机(crisis)。那么,如何发现员工中的“心理危机”呢,隋博士总结了三项标准:(1)存在具有重大心理影响的事件;(2)引起急性情绪扰乱或认知、躯体和行为等方面的改变,但又均不符合任何精神病的诊断;(3)当事人用平常解决问题的手段暂时不能应对或应对无效。”

 

    隋博士通过大量数据分析了影响自杀的相关因素,并特别强调,20-35岁人群是自杀的高危人群,在坐的大部分正处在这一阶段,所以要特别关注负性生活事件、生活环境变动、情绪状态、人际关系、家庭关系及环境等。他还结合自己的临床案例从情绪表现、认知能力、行为表现、躯体症状等方面介绍了自杀危机的征兆。

 

    非评判,而是理解

 

    在谈到心理危机的预防与干预策略时,隋博士提出:“非评判,而是理解”。如果发现心理危机个体,在确保其安全的情况下,与其进行会谈,倾听当事人的主诉,表达共感理解,稳定情绪是首要的。而不是对事件进行议论、评价、进行任何解释或过多保证。例如,可以对危机当事人说:我能知道你现在的痛苦,出现这些不是你的本意。“解决问题的方法还有很多,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等。

 

    此外,隋博士特别强调了危机当事人周围他人的态度对于危机的预防干预的重要意义。如果当事人的亲属或其他人感到极度挫折,表现出言语或非言语的愤怒或回避,则当事人更容易离群索居、孤独伴随愤怒,加重对自己的自责和绝望。所以,危机干预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对当事人周围他人和家庭的辅导。例如,可以与当事人宿舍、班组或家庭进行“开放式会谈”,了解他们的感受,告之事件真相,避免谣言和偏见,防止事件传染。

 

    在一起,不放弃

    对于心理危机干预者来说,与危机当事人“在一起,不放弃”,建立彼此之间的信任关系是实施干预策略的前提。隋博士通过案例的分析,阐述了心理危机干预过程中建立关系的技术、支持性技术和干预技术。在建立关系过程中,干预者要消除内外部的干扰,避免双重、矛盾的信息交流,避免过多的保证;在给当事人提供支持的过程中,要尽可能地解决当下的危机,使当事人的情绪得以稳定,可以采用暗示、疏泄、环境改变等方法;在干预的过程中,要主动倾听并热情关注,给予当事人心理支持,为其提供情绪疏泄的机会。在当事人情绪相对稳定之后,要解释危机发展的过程,使其理解当下的境遇,理解他人的情感,并给予希望和乐观的态度。同时,要注重社会支持系统的作用,鼓励当事人多与家人、亲友、同事接触和联系,减少孤独和隔离。

 

     危机是一次成长的契机

   “不管是对于危机当事人来说,还是对于其周围他人、组织或家庭系统来说,危机的处置都是一次成长的契机”。危机的处置不应仅仅局限于对事件或问题本身的解决,而应“以成长为导向”。也就是说,“危机干预的主要目标是让当事人学会应对困难和挫折的一般性方法,这不但有助于当事人度过当下的危机,而且也有助于以后的适应。

 

    所有参加培训的员工都感觉受益匪浅,特别是隋博士提出的“三是原则”:问题是可以解决的;痛苦是可以忍受的;危机是可以过去的。

 

摘自http://www.858.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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