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马舰(合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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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马舰合约建筑工程工程师 |
分类: 建筑游记-香港/澳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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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正式开始讲添马舰,
在讲添马舰之前便需要进一步解释building contract.
Traditional
contract 详情如下:
1)
项目经理规划发展大纲
2) QS
进行预算
3)
设计团队进行设计
4)
设计完成后向政府报审
5)
QS准备标书
6)
承建商根据标书投标
7)
选择承建商
8)
胜出的承建商进行施工
而Design and build contract
的详情如下:
1)
项目经理规划发展大纲
2)
建筑师进行简单的初期设计
3)
QS根据发展大纲和初期的设计准备标书
4)
承建商根据标书投标
5)
选择承建商
6)
胜出的承建商与设计团队合作设计和规划施工
7)
设计完成后向政府报审
8)
承建商进行施工
这两种contract的分别是在于承建商是在设计完成前,还是完成后才参与项目, 在香港主要是进行traditional
contract, 相反在英国主要是进行design and build
contract.
因为香港的发展商是比较喜欢在设计完成后才招标,
这样可以控制设计质素, 但成本不容易控制,因为招标价是因设计的要求而变更. 而英国之所以喜欢使用design and build
contract就是希望可以容易控制成本, 而且可以让承建商提早参与,
而令规划时间可以缩短.
但问题是由于设计未完成便投标,
报标后的价钱不能更改, 所以之后的设计便是将货就价. 而且承建商一早已参与项目,
所以他们一定会希望令设计变更为承建商的利益而著想,
设计质素自然成疑.
简单来总结两种contract的分别:
Traditional contract :
将价就货
Design and build contract :
将货就价
虽然现在的contract都有不少的修改,
所以情况有一点不同, 但现在只用最简单的方法向大家介绍.
大家可能会问,
“游人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们不是需要考建筑师牌为何要知道building
contract?
因为添马舰就是根据design and build contract 来投标, 而今次特别是由承建商提供设计方案,
政府只是提供设计大纲而言. 换句话说, 中标的承建商便会所有的权利来修改设计而设计亦可以根据他们的意愿而作出调整.
政府今次希望可以把建筑成本控制,
所以希望一开始便知道总造价, 避免将来超支的机会.
而政府亦希望有权利挑选设计方案,所以今次亦需要承建商提供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设计比赛.这表面上是一个又可以控制成本,
又可以控制设计质素的做法, 但其实好像忘记了一件事情, 现在的设计方案只完成最初期的设计阶段, 之后还有很多详细设计部份,
所以最后的设计和施工质素还有很大的差别,
而且政府已欣然将设计控制权交给承建商, 最后的效果如何就不得而知.
大家会怀疑地问为何英国的design and build contract 可以流行起来?
而质素是没有问题?
首先, design and build contract通常是用在一些比较简单的建筑之上, 或经常重复兴建的建筑.
例如一些公屋或小规模的住宅. 而且设计权还是在发展商选择的建筑师手上, 承建商需然有参与设计,
但都是在中期以后才参与, 而且建筑师始终都有权控制设计, 这是与添马舰的情况不同,
添马舰设计和施工权都交给中标的承建商.
就算在英国由于设计未完全完成, 所以在design and build contract
都经常发生争执在一些灰色地带之上.
今次添马舰能否做到政府的预期效果, 低成高效益? 就只能送一句” 祝万事如意”给曾特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