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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为何被老外“玩”得那么惬意?

(2011-05-27 19:53:32)
标签:

阿梅

加拿大

假结婚

钱江晚报

赡养

杂谈

昨天下午两点半,杭州上城区法院开审一起离婚案。这是一起跨国婚姻,提出离婚的是老公,加拿大籍。

“离婚!我同意离婚的,只是要把骗我的10万还给我,这本来就是假结婚。”老婆阿梅(化名)听完开口了。

肯告诉法官,自己是个歌手,很穷,离婚后,要求阿梅赡养。法官笑笑:“在我们中国法律上没有这个规定,提倡离婚双方应该自食其力。”当庭没有宣判。

退庭的时候,阿梅冲着肯说:“上帝也会惩罚你的!”

肯大概没听懂吧,但他用中文大声对阿梅说了一句:“我——爱——你!”脸上似乎还有些笑意。(2011,5,27“钱江晚报”《六旬老外上演纠结情史:离婚后要中国妻子赡养》)

这一离婚案并不复杂:据阿梅在法庭上说,2007年上半年,经人介绍,她认识了肯,当时她想以结婚的方式移民去加拿大,也和肯谈过这事,后来觉得这件事没那么简单就放弃了。

时隔大半年,有一天,一个女人打电话给阿梅,说是肯在派出所,因为护照过期要被罚款,能不能借些钱把肯弄出来。阿梅去了。肯从派出所出来后表示,为了报答阿梅可以帮助她实现移民,“我的前妻也是以这样的方式出去的,相信我。别人出去要15~20万人民币,你只要给10万就行。”

2008年4月15日,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拍了结婚照,还去公证处办理了婚前财产公证。

过后不久,肯拿来一些资料,都是用英文填写的,说是移民公司要用。阿梅说,后来七七八八总共给了肯10万元办手续。

肯说必须回加拿大才能把移民的事弄好,这一走,之后三年,再也没出现过。

“给他钱时,我也想过要收条,可是他说‘我从来不写这个,写收条那就是交易’,你们要相信我。’”昨天在法庭上,阿梅后悔当时太相信这个人了。

阿梅说完后,老外不但矢口否认从阿梅那里拿过10万元钱,而且在与翻译“咬”了一通耳朵之后,说“根据加拿大的传统”还送过阿梅一个结婚戒,要阿梅归还价值10万元的戒指一枚。而接着那个肯又说:“告诉法官,自己是个歌手,很穷,离婚后,要求阿梅赡养。”明明是假结婚,是有名无实,但还拼命强调他们之间是有感情的。

显然,根据庭上双方的陈述和二人的态度,那位名叫“肯”的老外,是一个地地道道“老赖”。以办移民为名,拿了阿梅10万元三年不见,该是一个证明;三年后估计是钱用完了再来找阿梅,该是一个证明;又说自己那么穷,又说他妈妈送过阿梅一个价值10万元的戒指,该是一个证明;说离婚后还要由阿梅来赡养他,该是一个证明;到了最后“用中文大声对阿梅说了一句:‘我——爱——你!’脸上似乎还有些笑意”,那更该是一个证明。“肯”的所作所为是明摆着的,就是骗钱骗色。

但俗话说“苍蝇不盯无缝的蛋”。那个阿梅为什么就那么轻易的被骗了?无非就是一心想移民竟“假结婚”。如果没有这一点,“肯”何骗之有?何赖之有?何以“玩”得那么惬意?

这一案子给了我们一个什么教训?说明外国的“月亮”并不是那么“圆”,外国人也不是个个有修养,个个是正人君子。说明自己只要有不正常的想法,就容易让人“下手”。说明当遇上“色”和“钱”的问题时,得小心再小心。不然,何来这一出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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