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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财团势力伸入媒体,新闻会坚守公正的原则吗?

(2013-01-12 11:08:32)
标签:

杂谈

如果政党势力不应该介入媒体,那么,财团的势力呢?

任何一种势力的介入,都可能造成媒体垄断,甚至失去新闻的公正性。

但是,当我们提出质疑时,又如何维持我们的质疑是客观的,开放的,无成见,且无利益交换的。

关心媒体生态者应该留意到了昨天台湾的一则新闻,【此事其实已经发展相当一段时间,新闻从业人员、学者、学生或表达意见或示威抗议,有些主张有道理,但不能否认也有些主张失之偏颇。】昨天的新发展有媒体报道如下:

台湾“立法院”昨日初审通过民进党团版修正草案,规定未来台湾有线电视系统经营者应办理股票公开发行,向银行借款成数不超过3成;报纸、无线广播电视事业、持有该事业1成以上股份股东,都不得申请经营有线广播电视,或直接、间接持有系统经营者已发行股份总数1成以上股份;禁止金融控股、银行、保险跨业经营媒体,并且不能担任有线及无线频道负责人。希望借“修法”达到“反跨媒体垄断”、“垂直管制”、“媒金分离”等目的。

原本为了不让民进党独占反媒体垄断改革光环,国民党团打算支持民进党提出的“广电三法”修正案在昨天(11)完成三读,但因台湾通讯传播主管部门痛批修法草率,并提出多项质疑,马英九与陈冲见面会商后,国民党中央急踩煞车。

   据悉一旦通过上述民进党团版本,包括目前拥有“中视”、“中天”、《中国时报》的旺中集团与富邦等集团都可能成为受冲击媒体业者。台湾“通讯传播委员会(NCC)” 紧急开记者会,声明审查通过修正案令“NCC”感到讶异与无奈,“那是最坏的结果”,希望“立法院”听到该部门声音后做一些处理或等该部门研拟的专项法规。

  依据该法案,如要求媒金分离,金融机构资金不能投一分钱到广播电视业太过严苛,对广电资金注入有影响,且因直接、间接投资都不行,影响层面扩大,而且又有溯及条款,对台湾传媒产业发展将有相当程度影响。

  其实,许多人都支持反媒体垄断,但仓促“修法”反而失去了程序正义。“防制媒体独占”、“媒体与金融应有一定分际”、“防止言论过度集中与扭曲”是蓝绿不同政治倾向者共同支持的大原则,不过,在版本未尽周延前,应该有更审慎的考虑。

  台“金管会主秘”林栋梁表示,媒体和金融分离是“金管会”一贯立场,会遵照“立法院”决议办理。官员说,辜仲谅目前挂名“中信慈善基金会”董事长,依规定,该基金会非金融相关事业,不过,“金管会”是依金控大股东适格性的“关系人”规范,要求辜仲谅在壹传媒交易案中,持股不得超过20%,不得控制、经营、主导且不能当代表人。

      当财团实力伸入媒体,新闻会坚守公正的原则吗?

      这样的质疑,本身是不是公平,姑且不论。但原则的坚守,如果只凭良心良知,还是不免让人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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