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阴符经》
(2010-07-30 10: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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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黄帝《阴符经》
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尽矣!故天有五贼,见之者昌。
五贼在心,施行于天,宇宙在乎手,万化生乎身。天
性,人也;人心,机也。立天之道,以定人也。天发
杀机,龙蛇起陆;人发杀机,天地反覆;天人合发,
万变定基。性有巧拙,可以伏藏。九窍之邪,在乎三
要,可以动静。火生于木,祸发必克;奸生于国,时
动必溃。知之修炼,谓之圣人。
天生天杀,道之理也。天地,万物之盗;万物,人之
盗;人,万物之盗。三盗既宜,三才既安。故曰:食
其时,百骸理;动其机,万化安。人知其神而神,不
知不神之所以神也。日月有数,大小有定。圣功生焉
,神明出焉。其盗机也,天下莫能见,莫能知也。君
子得之固躬,小人得之轻命。
瞽者善听,聋者善观。绝利一源,用师十倍,三反昼
夜,用师万倍。心生于物,死于物,机在于目。天之
无恩而大恩生,迅雷烈风,莫不蠢然。至乐性馀,至
静性廉。天之至私,用之至公。禽之制在炁。生者死
之根,死者生之根。恩生于害,害生于恩。愚人以天
地文理圣,我以时物文理哲。
人以愚虞圣,我以不愚虞圣;人以奇期圣,我以不奇
期圣。故曰:沉水入火,自取灭亡。自然之道静,故
天地万物生。天地之道浸,故阴阳生。阴阳相推,而
变化顺矣。是故圣人知自然之道不可违,因而制之。
至静之道,律历所不能契。爰有奇器,是生万象;八
卦甲子,神机鬼藏。阴阳相胜之术,昭昭乎进乎象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