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逼我们成为道德的看客
标签:
杂谈 |
分类: 生活随想 |
谁在逼我们成为道德的看客
NYS转载
文章看点:
“看客文化”,这种冷漠的、自私的文化心态你经历过吗?
正文:
几十年前,鲁迅先生曾经痛心于国人的麻木。面对被列强处决的同胞,国人不曾表现出同情与悲痛,有的只是看热闹的欢欣和事不关己的冷漠。“看客文化”,这种冷漠的、自私的文化心态也因此得名。如今,国家强大民族兴盛,再无同胞被砍头的场面可看了,但国人善于“开发资源”,新的看客事件层出不穷。
就在最近,网上一条新闻再次引发社会的广泛讨论。在福州六一北路与湖东路交叉路口附近,一位8旬老依伯摔倒在人行道上。围观的五六人,没人出手。两名女子试图将其搀扶起来时,旁人的一句“善意提醒”,又让她们缩回了手。结果老人孤独地躺在冰冷的马路上,直到生命的终结。看到此情此情,对于那些“看客”,我们又该作何感想呢?
毫无疑问,在这样的场合扮演道德高人很容易。说他们麻木不仁,说他们道德败坏,说他们“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缺乏社会责任感,这些都没有问题。毕竟,站着说话不腰疼这句老话在这个时候再合适不过了。我只想说一句:在这种场合,如果你在现场,你是不是也敢伸出援助之手?我想,大多数恐怕就要犹豫,或者像新闻中那两个女人一样,“缩回了手”。因为,四年前的“彭宇案”,就是一个最好的警示。
当时也是这种情况,这个叫彭宇的小伙子学雷锋做好事,把一个被撞倒的老太太送到医院。结果,老太太和她的家人诬陷他是肇事者,并且被法院判定赔偿四万元医药费。至于判罚的依据,则更加让人心寒。因为彭宇的善举,在法官看来居然说明是他撞倒了老太太,否则这一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到了医院以后,彭宇掏出了200多元钱给老太太的家人交医药费,法官也认为,这一举动证明了他就是撞人者,理由是“如果撞伤了他人,则最符合情理的做法是先行垫付款项”,如此等等。公平输了,正义输了,良心输了,唯一的赢家是农夫怀里那条快冻僵的毒蛇。
南京“彭宇案”已经过去四年多了,但是这枚道德炸弹的冲击波和核辐射依然呈波状扩散,破坏力巨大。从古自今,“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古训支撑起人们为善的信念,警示人们作恶的后果。而现在这些善良的人面临的问题是,做好事有时不光得不到善报,而且有了风险。人人变得冷漠,面对困境袖手旁观,便也不再奇怪。如果不从根本上改变这种人欺人、人害人的局面,每个人到最后都要沦为看客。
附篇: 假如街上摔倒的老人是我的母亲(NYS转载)
我想到了一些相同事件:
机场母亲被儿子刺杀却只有一名老外救助…
上海街头女子光天化日下遭性侵遭多人围观却无一人制止…
公交司机遭人暴打扔下车却只有一名老人上前劝阻…
当然,也有一些相反的事件:
事件1:
2006年11月20日早晨,一位老太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83路车。人来人往中,老太被撞倒摔成了骨折,当时从第2辆车的后门下来的彭宇和另外一名中年男子,主动过来扶老太,并将其送到医院。在医院,老太被鉴定后构成8级伤残,老太及其家属一口就咬定彭宇为“肇事者”,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
老太告到法院索赔13万多元。最终,法院判决彭宇给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计45876.6元。
事件2:
山东潍坊的李莉菁在路上遇到66岁的宋老太骑车摔倒,毫不犹豫地上去搀扶,结果却被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李莉菁因此成为潍坊版“彭宇”。
事件3:
2011年8月16日,天津市车主许云鹤因搀扶违章爬马路护栏摔倒的王老太,被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判赔108606元。
事件4:
2010年11月23日中午12时许,吴俊东开着父亲的正三轮摩托车到镇上办事。路上,见一对骑电动自行车的老年夫妇摔倒在地。
吴俊东停下车上去扶两名老人。
“你开车怎么这么不小心?你把我们撞伤了。”两名老人说道。
最终,吴俊东被告上法院,被判7万元罚款。
搀扶老人、救助老人被诬陷身陷官司事件层出不穷,一些好心人的遭遇令人无奈。于是,我们的文明退回到了野蛮时代的残忍,冷漠将人性的良知吞噬,像传染病一样地生根发芽:
2011年10月13日,2岁的小悦悦(本名王悦)在佛山南海黄岐广佛五金城相继被两车碾压,7分钟内,18名路人路过但都视而不见,漠然而去,最后一名拾荒阿姨陈贤妹上前施以援手。2011年10月21日,小悦悦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在零时32分离世。
中国人,你怎么了?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