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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高考试卷为何成了国家机密

(2011-06-24 11:5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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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本报记者 王俊秀 实习生 吕昀蔓 《 中国青年报 》( 2011年06月24日   06 版)

一年一度的高考刚刚结束,高招随即也将开始。此时,大二学生小刚(化名)又想起自己几年前的“黑色六月”。2008年高考后,他自己感觉还不错,但成绩出来却让他大失所望,和他估的分数相差近100分。“太难以置信了,不可能!”会不会是卷子判错了?然而,复查的结果是“没问题”。但小刚只想亲眼看到自己的答卷,到底错在哪儿了。但是,这成了一个不可能实现的“非分之想”。目前,我国高考查分只能是复核加分结果,不可能让考生直接看到试卷。

不服气的小刚选择了复读。不料,第二年高考,悲剧两次重演。这次,小刚坚持要看到试卷。结果依然是,申请两次被拒。

经过痛苦的挣扎,小刚选择了接受现实,去了一家三本大学。小刚的母亲张女士却决定为儿子讨个说法。她知道,现在做什么都于事无补了,但她依然决定申诉下去,为了“高考查卷制度不要再那么难,能给所有寒窗苦读的学子一份公正、透明”。

 

“我要亲自看到试卷”

460分。他以为听错了,再听一遍,还是460分。估的是550多分,怎么会差了近100分?20086月,高考成绩出来后,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一中的考生小刚被当头一击。

小刚在学校的成绩排名一直很靠前,当时学校推荐,去中南财大的自主招生的政法专业已经录取了,只等高考成绩出来,成绩达到一个二本的分数线就可以了,当时二本线是503。可是他的分数连一个好的三本都走不了。

抱着一线希望,小刚申请了查卷。可是查卷却不如他想的一样,家长和考生并不能看到试卷,只能是由考试院组织专家组对试卷进行复查,然后再将复查结果以文本通知形式告知他们。“当时他们给了我一张复查通知,说专家检查了,卷子没问题。”小刚的妈妈张女士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

尽管这个结果让小刚难以接受,但也只能认了。但他不想就此服输,他要再考一次,以证明自己的实力。

不料,第二年,数学成绩又跟估分又差了50多分。“数学都是一步一步来估分的,孩子拿着答题的标准一一对照的,估了140分左右,但是只考了90多分。”张女士说。

小刚一家都不能接受这个结果,又想起去年高考查卷不了了之,就越是想不通,便再一次向河北省考试院申请复查,要求公开复查小刚的试卷答题卡。714日,考试院再次出具答复说明书,告知复查无误,依旧没有公开其他信息。

87,张女士再次向教育厅提交复查申请,要求考生亲自查阅试卷,并公开申诉渠道。教育厅出具了一张信访答复意见,说明复查程序无误,其他信息一律不公开。

没有看到试卷,仅仅一张复查无误通知,实在是让小刚难以服气。“不让我看到试卷,就告诉我卷子没问题,这让我怎么相信?我要求的很简单,你让我亲自看一眼试卷不就好了?”

然而,这样的要求按目前的规定来看是——“不可能”。最后,小刚只上了一家三本的大学。

但张女士还是想问个明白。孩子上学去了,她便开始了申请查卷之路。

 

要求查卷四处碰壁,最后试卷都没了

因为对河北省考试院和教育厅的答复不能接受,张女士于2009127向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河北省教育厅作出的答复意见,并让河北省教育厅重新组织专家评阅试卷、重新出具答复。然而,桥西区人民法院却最终裁定不予受理,其根据是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文件,对不服信访处理处理意见而提起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女士想不明白,自己去教育厅要求复查试卷怎么就成为了信访行为?原来教育厅给她的答复意见是河北省教育厅信访工作机构出具的答复意见,并盖有河北省教育厅信访专用章。就是因为她的行为被归为信访行为之列,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都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

张女士认为,按照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第三条“六公开”第五款的规定“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的公开”,复核试卷程序是明确的行政行为,不是信访行为。而他们也从未去信访部门登记过,故教育厅信访室出具信访成绩核查答复,其内容、程序都是违法的。于是她又向河北省政府法制办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要求对此予以纠正。结果又一次失望了。

张女士又尝试着走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再次向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提交申请,要求向考生及家长公开小刚2009年、2008年原始高考试卷、答题卡,及两次评阅试卷的实体试卷资料,即何时何地何人签字参加阅卷复查的。

2011124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作出答复称,小刚两次的高考答卷都由评卷专家组重新组织评卷并认定试卷评判无误,符合评分标准,所给分数合理有效。

答复意见中提到,目前全国所有省份,当考生提出试卷复查时均不允许考生直接接触答卷。教育部在多次会议上也曾反复强调,考生答卷不得公开,只允许相关评卷人员接触答卷。目前,教育部有关《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正在制定过程中,待实施办法出台后,我们再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考试院和教育厅都说高考试卷是国家机密,任何人无权调取查阅。可是,教育部不是宣布实行高考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吗?试卷为什么就不能公开呢?”张女士不服气地说道。

本以为苦苦申诉会得到一个可以接受的结果,可没想到最后的答复是“考生答卷已按规定销毁”。

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在签章意见的最后提到,“根据教育部2008年和2009年《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三十六条规定:‘考生答卷保存期为考试成绩公布后半年’。我院已于2009年初及2010年初将上一年度的高考考生答卷按照法定程序予以清理,故考生答卷已按规定销毁。”

而在此之前,张女士曾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请求河北省政府法制办保全考生曲某的试卷和答题卡,并附上了《试卷证据保全申请》。

 

“查分不查卷”之通行做法

高考查卷就真的如此之难吗?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考试答卷的复查办法由各省自行制定。目前,各地的“查卷”一般都是由相关负责人去看,考生及其家长还是看不到试卷的。而且查卷也仅仅是统计一下分数累加是否有误,至于批改试卷出现的争议和错误,一般是不会再改正的。如《2011年上海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问答》中所述,“高考成绩公布后,如对成绩有疑义,可申请成绩复核,考生可申请复核所有科目的考试成绩。由考生本人持准考证或高考成绩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高考报名的区()高招办申请,由区()高招办集中后到市教育考试院复核,复核结果由区()高招办通知考生。成绩复核由有关工作人员核查试卷有无漏评,漏登、成绩合成有无差错等,不重新评分,且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核学科的总分。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考生不能查看答卷”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高考高招咨询热线杨女士说,历年来教育部都规定是不能查卷,学生是不能接触试卷、看到试卷的。最多就是合分,看分数是否相加正确,但现在合分也没有意义了。因为以前是手工改卷,或许会有错误,但是现在都实行网上批改,试卷经过扫描到电脑里,连改卷老师都看不到原卷,并且都是至少两个老师批改,如果两个人批改的误差较大,就会转给第三个人再批改,这样误差可以争取到最小,“所以分数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她说,现在要求查卷的考生并不多,个别有争议的,也是考试院组织专家复核试卷,再给文本通知。如果非要看试卷,那也只有走法律程序,但是最后的结果也都是不能看试卷。

对当前“查分不查卷”的规定不满的考生不只小刚一个。

20097月,开封考生邢如风就因数学只得了1分而申请查卷。“我能否争取看下自己的高考试卷?”,省招办工作人员表示,这个要求不太现实,查看试卷需要严格的程序,“省招办没有这个时间,也没这个能力。”

200910月,北京考生小峰(化名)因对试卷评阅成绩不满意,向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校招生办公室要求查阅其试卷并向社会公布评分细则,在遭到拒绝后,将被几个是教育委员会诉至法院。

不过,也不乏成功案例。2009310中国法院网曾报道,2008年高考成绩发布后,因怀疑评卷教师打分有误,考生小刘因申请查阅试卷,但高招办以“高考试卷属于国家秘密”拒绝了他的要求,小刘遂将河南省高招办告上法庭。后郑州市中院受理此案,支持小刘的申请,责令省招生办对小刘公开其2008年高考试卷。

 

高考查卷的是非之争

还有的地方则规定不能查卷。2009年,海南省高考有17项变化,其中之一就是“不再安排高考查卷”。海南省考试局副局长符方杰曾说,“网上评卷一向程序严密,近年高考查卷差错率为零,往年有一些考生从各市县跑到海口查分,浪费了人力物力却没有什么效果。有关部门研究认为,今年没有必要再让学生浪费时间查卷了。”

2010年,陕西省招办新闻发言人表示,“高考成绩公布后不查卷。我省实行网上评卷已是第五年,已经进行得非常完善,考生成绩绝对不会出现差错。”

四川省也作出规定,“评卷结束后,考生成绩由招生考试机构逐级通知到考生本人,和往年一样,试卷和考生成绩不公布,不查卷。”

高考不查卷,查卷不查分。对于目前这一规定,赞成者有之,反对者亦有之。

南海网评论员黑青认为,查卷是一种监督,它会让改卷教师多了一层顾忌,在改卷、评分和处理换算过程中更加小心谨慎。对于考生来说,也是多了一道安全的阀门。现在,这把剑卸下来了,省去了应付查卷的一些人力物力,但同时也“省去”了考生的一部分权益——至少是考生心理上的安全感。

《东方早报》评论认为,没有“批改痕迹公开”,就没有考生对自己试卷的知情权。他们连手中的高考分数是不是来自自己的试卷都不知道,面对无法解释的较大的分数核对差别,“弱势”之痛感难免涌上心头。

但时评作家龙敏飞认为,让考生亲自查看考卷,高招办没这个时间,也没这个能力。而且,不让接触试卷也是为了避免钱权对于高考公平的过多干预。“试想,如果随便一个考生和家长都能看到试卷,一方面,相关工作人员应付不过来;另一方面,如果家长和考生能够看到试卷,接触到查卷负责人,那么以权力相要挟、以金钱当诱饵,才是真正可怕的事情。”

中国著名教育学家、北京理工大学教授杨东平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管理者的角度考虑,一旦开放高考查卷,问题反而会变得更加复杂”。杨东平说,理论上考生应该具有考后查卷的权利,但是从操作性上考虑可能会非常复杂,哪怕只有5%的学生申请复议的话,就很难进行了。“愿望和操作两者之间还是有差距的。”杨东平认为,要开放考生查卷,只有使它变成一种具有操作性的制度建设,这样才能变成一种可实现的权利。

时政评论员盛大林在其博客中说道:要求查看试卷的考生可能非常多,为了避免那些查阅必要性不大的考生都来复查,可以为查阅设置一定的门槛,比如建立比较严格的审批程序,同时还应该成立阅卷仲裁机构,对查卷后的争议进行仲裁。“不管怎么说,完全关闭救济的渠道肯定是不合理的。自从恢复高考制度以来,高考试卷一直处于‘保密’的状态,这也算是‘惯例’了。但在建设‘透明政府’并立法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今天,这个‘惯例’应该破除了。”

在海南教育部门破例允许查询个人高考原始卷后,共有3200人科申请高考分数复核查询,但没有发现一份错卷或漏评现象,众多考生和家长都心服口服地走出了查分现场。盛大林说,事实证明:公开阅后的高考试卷不仅没有损害“国家的安全和利益”,而且满足了考生、家长及公众的知情权,从而大大增强了人们对政府的信任。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安徽省的高招部门因为不允许查卷而遭受强烈的质疑。一位要求查卷而遭拒绝的家长质问:“是不是还有更大的隐情?”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高考查卷应该是考生的一项权力,如果对分数有质疑,应该允许学生提出申请,然后在公开公平透明的情况下查阅。“现在国家对于查卷的规定,是无法满足考生和家长的需求的。因为查分不查卷的意义其实不大。”

但说到查卷的可行性,熊丙奇也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如果考生查卷要具体到每一个考题,这确实存在难题。一方面,它会增加查卷工作量,它是对试卷的重新批阅,如果提出查卷的考生特别多,完成查卷工作会需要很长时间,但高考录取是要求在一定时间内完成的,规定查卷的时间也只有一两天。另一方面,确实可能会有人钻这个空子,出现权钱交易,尤其是一些主观题,比如20分的作文改成30分,“那就没有规则可言了,这样会让问题变得更加复杂”。

所以熊丙奇也认为,要求阅卷老师在第一次批阅做到过程严密,认真负责,这个可能更加有价值,在后续查分程序中,它的操作性和公平性很难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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