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今年9月试行的《北京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今冬,北京的新建住房和部分已经完成节能改造的住房,将首次按供热量收取采暖费。“按热计量收费,就是把采暖价格分成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北京市市政市容委供热办副主任赫迎秋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基本热价按建筑面积征收,计量热价按用热量征收。这也意味着,如果用户控制好用热量,不仅可以减少采暖费,也能实现节能。
自我国“热改”计划启动以来,主张采暖实行自主控制、分户计量、按住户实际用量收费的呼声就不绝于耳。但因缺乏明确的计费标准,呼声迟迟未落到实处。今冬这一以“多用热多交费”为核心的收费模式,将给居民采暖提供部分的自主空间,有望达到集中供暖下的“分户采暖”效果。
据悉,北京作为热改试点市之一,计划于2015年完成1998年7月以后设计建设的全部居住建筑的热计量改造。该收费模式正逐步在全国推行。
首个按热计量收采暖费的冬天,是否意味着分户采暖即将迎来春天?
集中供暖热费不仅偏贵,还缺乏弹性
家住北京市朝阳区白领家园的林女士每年一到采暖季,都有些郁闷。
她住的小区目前是集中采暖,采暖费按建筑面积收,每平方米30元。“我经常到外地出差,每年冬天实际居住的日子,扳手指头都能数得过来。”林女士说,“想停暖,物业有意见;想少用点,没办法计算。每年都白交不少钱,你说亏不亏?”她算了一笔账,以自己住的43平方米小户型为例,每年采暖费要交1290元,但自己的实际采暖期不足1个月,3/4的钱都给邻居们“发热”去了。
“我感觉采暖费不仅偏贵,还缺乏弹性。”她感叹道,想要节能省钱,却苦于找不到途径。“我住的小区什么时候能分户采暖呢?”
林女士的苦恼,在集中供暖用户中,早已不是个案。记者在致电北京市供热办了解到,目前北京的供暖方式,分集中和分户两种。后者主要以天然气壁挂炉的形式实现,住户可以自主调节开关,每立方米1.9元的收费,如控制得宜,能省下近50%的花销。但目前这种自采暖的小区“所占比例非常低”,仅在通州、昌平等郊区的新兴楼盘上出现,绝大部分城区居民仍是采用集中供暖的方式。
据记者调查,目前北京市集中供暖的收费,根据2001年北京市物价局的规定,各有不同,从燃煤锅炉直供的每平方米16.5元,到由小区燃气、燃油、电锅炉供应的每平方米30元不等。家住中关村新科祥园的陈女士告诉记者,她住的小区由市热力集团统一供暖,每平方米24元,一个采暖季下来,要花费数千元。“房子大了,采暖费真吃不消。”陈女士表示,“最主要的是用多用少一个价,我想即使集中供暖,至少应该给我们选择‘采多少’的权利。”
陈女士一位朋友所在的小区,就是采取分户自采暖的方式,100多平方米的房子,一个冬天,加上做饭的燃气费,才1000多元,每年根据《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还可以享受市政府每平方米15元的补贴。陈女士家的房子面积跟她这位朋友差不多,每年花的供暖费却是朋友的3倍。
按热计量收费:集中采暖下的分户供热
今冬,北京对部分集中供暖用户试行的热计量收费模式,似乎给盼望分户供暖的市民们带来了希望。与原先的无法调温和统一计量不同,在经过热计量改造后的住房,用户可以对室温进行调节。“就像水龙头可以调流量一样。”赫迎秋副主任告诉记者,“虽然现在我们还不确定,能否做到想要多少温度就达到多少温度,但确实是可以调节室温的。”这就意味着,分户热计量模式下,集中供暖的用户在采暖量上有了更大的自由。即使不具有分户供暖和分户自采暖的设备条件,也可以达到“分户采暖”的效果。
按照北京市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综合工作方案,热计量收费改革工作分四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是在2010年对新建建筑和已完成节能改造并具备供热计量条件的既有建筑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基本完成市热力集团供热范围内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启动区域锅炉供热范围内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造;此后再陆续在5年内完成公共机构和既有大型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在2011年完成2004年7月以后设计建设的居住建筑改造;在2015年基本完成1998年7月以后设计建设的居住建筑的供热计量改造,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新建建筑安装供热计量装置的相关费用,纳入房屋建造成本,既有公共建筑计量改造资金由用热单位负担,供热单位实施供热计量改造,由此增加的成本,在调整非居民供热价格时一并考虑。对2004年7月以后设计建设的居住建筑的供热计量改造资金,由财政、供热单位按照一定比例分担,具体分担比例由北京市财政局和市政市容委等部门研究制定。供热计量改造资金筹措困难的,可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供热计量改造,享受财政优惠政策。
在热计量收费模式下,用户仍需缴纳基本热价。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基本热价将按建筑面积征收,价格从燃煤锅炉直供的每平方米7元,到小区燃气供应的每平方米18元不等,价格普遍比先前降低了50%左右。计量热价将统一按每千瓦时0.16元征收。至于基本热价所占的比例,则依据燃煤锅炉、市热力集团和小区燃气等的不同,从30%到60%不等。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委员李楠曾表示,试行期间,居民采暖费“就低不就高”,收费上限不会超过按面积收费的额度。
针对此计量收费方案,世界银行“供热改革与建筑节能”项目办公室专家辛坦认为,由于其上限被封顶,实践中平均每户交费,应该都会低于原来单一制收费的数额。他还结合先进计量用热国家的经验估计,这种收费模式如果运行良好,会产生节能20%~30%的效果。
林女士得知这一计量收费模式后,表示支持。“即使小区不是分户供暖,但每家可以分户采暖。”她表示,若按每年冬天一半时间出差计算,在热计量收费的情况下,也能省一小半的采暖费。“既环保,又省钱,当然欢迎。”但是,她同时关切地问,“热计量收费什么时候能实行到我家呢?”
分户采暖路上频现“拦路虎”
据北京市市政市容委介绍,目前全市供热能耗占社会能耗总量的20%,节能潜力巨大,而且多数住户也有自主调节室温、“少用热少缴费”的愿望,但分户采暖的道路,却举步维艰。
目前,除安装分户供暖和分户自采暖设备的新楼盘能够实现分户采暖外,在集中供暖模式下,按热计量收费也成为达到分户采暖效果的途径之一。
在10月29日召开的一个小型研讨会上,天则公用事业专家钱璞、赵旭,民间热改人士程宏等人告诉记者,目前在分户采暖路上,有3只最大的“拦路虎”:硬件设施建设进程缓慢,供热单位缺乏变革动力,市民参与热改的热情有限。
以按热计量收费实现集中供暖下的分户采暖为例,据北京市市政市容委介绍,由于热能具有特殊性,出于工程技术原因考虑,要实行分户计量收费,必须具备一定的硬件条件。“只有已经实施了外墙、外窗等围护结构的保温改造,并进行了供热计量改造、安装了热计量装置和室温调控装置,采暖能耗水平符合一定节能设计标准要求的居住建筑,才能按此标准收费。”
但赫迎秋告诉记者,今年实施热计量收费建筑的面积,保守估计仅500万平方米。虽然准确面积需要进一步统计才能得出,但平均估计也只有1000多万平方米,这大约占今年北京市总供热面积(6.6亿平方米)的1.5%,占2015年热计量改造规划面积(2亿平方米)的5%。
2008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将北京的改造指标定在了2500万平方米。但截至2010年2月,据北京市住建委主任隋正江称,北京累积完成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是1182.39万平方米,仅完成了目标计划的47.3%。
“建设和改造工程进度的缓慢,是实现分户采暖的最大硬件束缚。”程宏指出。2006年2月,程宏就曾以其所在小区的供暖公司“强行供暖”为由,将供暖公司告上了法庭。此纠纷前后历时近5年,开庭审理10次,均以程宏败诉告终。其中一个重要理由,就是程宏所在的丰台区玺萌小区采取集中供暖模式,“不具备分户采暖的硬件条件”。截至发稿前,记者从程宏处了解到,玺萌小区依然没有进行分户采暖的硬件改造,也没有安装分户热计量设备。
此外,供热单位缺乏变革动力,也是通往分户采暖道路的一个障碍。据悉,我国目前的供热单位大致分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国企的后勤保障型供热单位,市政管辖的国有热力公司及非国有的供热公司三种类型。其中,党政机关等的供热单位不是企业性质,供热不惜成本,用户采暖也无需自掏腰包,因此对分户采暖的举措缺乏兴趣。
“考虑到计量用热将引导行为节能,最终导致企业收入减少,国有热力公司和非国有的供热公司,对此也鲜有热情。”赵旭等人表示。北京市市政市容委相关负责人也认为,近几年来,供热企业每年已面临供暖费收缴困难的问题,加上燃料、人力等物价成本不断上涨,供暖价格却一直未变,如果推行分户采暖、节能减排,对这些企业言,无异于对本已缩水的利润“雪上加霜”,因此参与变革的动力不足。
研讨会上,程宏还指出,目前一般民众对热计量收费的认识不够,积极性不高,同样阻碍了分户采暖的推广效果。据程宏调查,对于热计量改革,北京市民多数仍持疑虑、观望和等待的态度。“原因在于,大多数人没有看到改革带来的实际益处,不清楚计量用热后带给自己的结果是祸还是福。”程宏说。
2010年11月3日,北京市市政市容委联合多家政府机构,开通了热计量改革网上答疑活动。从活动的提问状况来看,不少民众对热计量缺乏了解。例如,有人对热计量装置的安装和维护需不需要自己掏钱,不是很清楚。对此,相关部门明确回复,以上费用将由供热单位而非用户承担。“下一步,我们还要让广大用户更多了解热计量的相关知识,比如如何读热计量表等。”赫迎秋坦言,在基础知识普及上,政府部门还有许多工作要去做。
至于哪部分人会对分户计量供暖持抵触情绪,与会专家也给出了自己的分析:“一类是住宅装修水平较好的家庭,他们担心工程技术改造破坏自家的装修后,得不到补偿,还有一类是得不到采暖补助的贫困家庭,他们担心一旦实施分户计量供暖后,将面临交不起取暖费而被停热受冻的局面。”公用事业专家钱璞强调,要解决这一问题,公平地落实采暖费用的“暗补变明补”政策,是很关键的一步。“只有百姓自己掏钱了,才会关心供热改革。”她说,“而且,应该给最弱势的群体以最优先的补偿,才能保障‘热改’的公平性”。
不管怎样,推行热计量改革迈出了分户供暖的关键一步
推广热计量收费模式,对集中供暖下的住户而言,无疑迈出了分户采暖的一大步。但目前试行的热计量收费规则,会使分户采暖的诉求立刻迎来春天吗?在研讨会上,有关专家和民众对此多持保留态度。他们普遍认为,目前的热计量收费制还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它们制约了分户采暖融冰迎春的速度。
比如,公用事业专家赵旭表示,热计量收费制的基本热价有“惩罚节能”的倾向。他认为,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供暖的住房,每平方米18元的基础热价远高于相对不环保的燃煤供暖的7元,这样不利于鼓励清洁能源的推广使用和落后能源的淘汰。程宏也建议,应当提高区域供暖中燃煤锅炉供热建筑的基础热价,将多出来的费用,用在节能环保事业上。
基本热价占总热价的比重问题,也受到与会官员及专家的质疑。按照试行价格,燃煤锅炉的基本热价占供暖费用的比重在35%,北京市热力集团为50%,小区燃气为60%。住建部副司长刘贺明认为,燃气供暖中基本热价的比例过高。他表示,欧洲燃煤供热的基础热价和变动热价是35%对65%,燃气供热则是30%对70%,燃气价格相对较贵,所以变动成本大一些。而北京此番试行价刚好相反,相对于燃煤,燃气的变动成本反而小了,这是不合理的。他还强调,计量热价占大头,才能更好地推动行为节能。
对此,北京市发改委解释说,如此定价,是为做好与现行按面积收费标准的衔接,确保居民不因实行按热计量多支出采暖费。
“热计量收费制还有一个问题,为什么不同的供热方式下,基础热价费用标准不同,而计量热价却一致?”程宏表示困惑。赵旭也持此观点,他表示,基础热价主要是由管网带来的,应该是固定统一的,而计量热价才应该与所耗的能源相挂钩。
此外,在赵旭看来,实行热计量收费制,似乎暗示了供热价格完全由政府说了算,这是对市场的过度干预。“政府定价只能定北京市热力集团那部分,对小区热价不能管得太死。”他认为,小区供暖的定价完全可以由小区居民和供热企业之间自主协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政府应该在此领域逐步“松绑”。
尽管存在种种问题,程宏仍表示,“不管怎样,推行热计量改革,北京已经迈出了关键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