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原创】顺治乾隆两种拆迁两样结果启示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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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两次拆迁不同结果分析强拆危害历史文化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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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时节,旗人当道,凡事首先要考虑旗人的需求。在清朝初期,大批旗人迁徙北京,没地方住,顺治皇帝变想搞一场大拆迁,让内城原市民搬出去,给旗人腾地方腾场所。无需多想来也知道,内城市民当然不愿意搬。于是朝廷制定了三条政策:老房子还想再住的,可以连砖瓦带木料一块儿拆掉运走,自己换个地方重建;如果觉得运砖运瓦太麻烦,愿意空手出门,可以领到一些补偿款;要是既不想拆房又不愿领钱,赖着死活不走,那也没关系,等着挨刀。这三条政策等于划了三条道儿:要么自己动手拆房子,要么让政府动手拆房子,要么让政府把你灭了再拆你房子。反正不管怎么说最后都是要拆你房子。
进入乾隆朝以后,旗人基本已安居,圈地运动和拆房活动渐渐变少,此时的清政府虽然仍在继续搞拆迁,但是跟清初相比实在文明得多。举个例子,永定河经常改道,曾被称作是“黄河第二”。乾隆十六年,兼管永定河治理工作的直隶总督方观承向乾隆汇报说,河北省永清县有十几个村的村民在永定河故道上盖房子,哪天河流泛滥,这些村民会面临被淹死的危险,地方政府多次劝他们搬走,他们就是不听。乾隆批示:愿意搬的话就给他们补偿款,如果不愿意搬,让他们在协议书上签字,将来被水淹了责任自负。方观承按乾隆的批示去做工作,多数村民都表示接受拆迁,只剩两个村子不想搬。三年之后永定河果然泛滥,“居民瓦土草房悉被淹淤”。乾隆倒并不幸灾乐祸,他指示趁此机会发给灾民补偿款,让其尽早搬迁到安全地带。
愿搬就搬,不愿搬就等你想搬再搬,决不强逼任何一个钉子户,乾隆的拆迁政策真是人性化。用我们今天的话说,算得上是阳光拆迁了。也许有人会把这“阳光拆迁”归结于乾隆的人品,夸他是仁德之君。其实并非如此。只是由于拆迁动机不同,以前顺治拆迁是为了给旗人腾地方,对他们旗人有利,所以拆迁起来特别有激情,宁可逼死钉子户也要将拆迁工作进行到底;而乾隆这回拆迁是为了不让老百姓淹死,是纯粹从公益角度出发的,所以拆迁起来就不那么有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