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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原创】“限价标准”变“涨价标准”谁之过?

(2011-03-26 11:06:13)
标签:

房价

调控

现象

分析

杂谈

分类: 原创

              【用心原创】“限价标准”变“涨价标准”谁之过?
                           (凤凰网论坛头条推荐)

        【用心原创】“限价标准”变“涨价标准”谁之过?
                         (新浪网新闻论坛百姓杂谈精华推荐)

   “国8条”规定,各地要在一季度公布房价调控目标。如今,期限将至,公布房价调控目标的城市除了山西省的22个之外,其余还不到10个,且房价目标涨幅多与当地GDP增幅等挂钩,大多在10%左右。这一调控目标引发争议----10%的上涨空间究竟是“限价标准”还是“涨价标准”?(3月25日《新京报》)

    前一时期,以“国8条”为主的政府房价调控政策,带来了一股房市稳定和房价下调的理性之风,可惜的是近来坊间又传出“限价标准”变“涨价标准”的新动向,引起各媒体与网民热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是否此举会引发房价调控的“虎头蛇尾”现象?受到广大民众的关注。

    原来,一季度已接近尾声,除了部分二、三线城市打头阵公布调控目标之外,其余城市的目标均未出台。截至3月24日,丹东、银川、榆树、佛山、沈阳、贵阳、昆明、岳阳以及山西省的20多个城市已公布控制目标。目标大多与当地年度GDP或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目标挂钩。

    据现有资料看,沈阳、佛山等地确定了今年新建住房价格指数同比增幅低于当年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经济增长幅度的价格控制目标,其2011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GDP增幅的预期目标均为12%;太原规定2011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年度价格涨幅不超过全市年度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其今年GDP预期增幅为13%;银川、昆明等地则确定在10%以上;其余已经公布房价调控目标的城市房价调控目标也基本都在10%左右。

    这种现象,明显透露出已公布控制目标的城市基本上都把房价调控目标确定为涨幅10%左右,甚至更高。难怪会有专家质疑这究竟是“限价标准”还是“涨价标准”?

    在笔者看来,不论各地对此举的解读是是“限价标准”还是“涨价标准”,其后果都只能是一种,即:如果每一个城市都将该目标制定在10%左右,必然会形成一个房价要上涨的心理预期,打破本来已经出现了房价步入稳定或下跌的态势,破坏了房市调控、房价限价的政策积极作用,导致已有政策的“功亏一篑”,危害很大,影响深远。

    其一,调控政策的不确定性,严重伤害政府决策严肃性,严重伤害政府政策公信力。

    我们知道,“国8条”要求公布的房价调控目标,指的显然是“限价标准”,但在很多地方却变成了“涨价标准”,给了市场强烈的涨价暗示,偏离了调控初衷。加上,还有一些地方政府不愿抢先公布,一拖再拖,影响了楼市调控的效率。

    假若,我们在房价调控政策从严厉调控开始,到“不了了之”结束,那怕是其中有些微松懈,也会对最终结局带来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肯定地说,政策的严肃性将受到质疑,政府的公信力将受到损害。

    其二,调控政策的宽松条款,使得各地能够掌握房价调控主动权,难以统一效果。

    “国8条”规定,“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因而,各地在确定房价调控目标时,就变相有了房价调控的自主权,完全可以自己说了算。当一些地方政府不得不高度依赖于土地财政和房地产税费时,特别是楼市问责也关系到地方政府利益时,一些地方政府独自制定房价调控目标必然朝着是有利于自己方面倾斜,就再正常不过了。

    问题是,在局部利益至上、地方利益为先的前提下,全国一盘棋的房价调控政策,自然就会被五花八门的地方“土政策”所破坏、所冲毁,不一致的政策,只能导致不一样的结果,宏观调控就成为一句不希望是空话的空话了。

    其三,各地出台的房价“限价”政策,大多以经济发展目标为前提,并不合理。

    有专家指出,在目前已经公布房价调控目标的城市中,对于房价这个概念并无确切定义。部分城市规定中是“新建商品住房价格”,而另外一些则是“新建住房价格”。这样的表述很容易给部分人留下“文字游戏”的空间。笔者很赞同这个观点。表述的方法不同,确实容易导致不同的解读与理解,也会给操作层面带来不确定性。

    从目前各地实际操作的房价调控目标看,大都只考虑当地经济发展目标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而并没有考虑居民住房支付能力。换句话说,“如果居民无法承担目前的房价,那么即便房价增幅控制在GDP增幅以内,人们还是买不起房。”这样的调控,这种的政策,与民无益,与国也未必有利。

    综上所述,我们能够理解,中央调控房地产的政策已不仅是“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更多的是提出让房价回到合理水平的目标。但对各地房价调控目标的确定标准,如何把握,怎样考量,有许多值得探讨和商榷的地方。我们不能仅仅考虑政府的日子好过,更要为了民众的日子好过,毕竟在衣食住行中房子占很大的比例。

    (作者:用心沟通  原创  新浪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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