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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命建筑”变异的“短斤少两”

(2010-04-08 07:28:09)
标签:

短命建筑

违背

科学发展观

随想

杂谈

分类: 原创

    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近日透露,中国是世界上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国家,但这些建筑只能持续25-30年。据资料显示,英国建筑的平均寿命达到132年,美国的建筑平均寿命达74年。每年中国消耗全球一半的钢铁和水泥用于建筑业,产生了巨大建筑废物,现在政府号召房地产开发企业提高建筑质量,将目前30年的建筑平均寿命延长至100年。(4月6日中国日报网)

    短命建筑的问题,前几年曾有所耳闻,但在政府官员口中得到确认,却是第一次。说明这个问题,已经越来越普遍,越来越严重。作为人们生活衣食住行必需的一项内容,不仅关系国计民生,也牵涉家家户户,很有探讨的必要。

    我认为,短命建筑问题,实际上就是各种“短斤少两”情况的集中体现。

    短命建筑是科学发展观的“短斤少两”。我们知道,发展是硬道理。但发展不能是表面的繁荣、虚假的繁华,必须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因此,任何发展都应该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既要达到发展经济的目的,又要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大气、淡水、海洋、土地和森林等自然资源和环境,使子孙后代能够永续发展和安居乐业。而眼下,我们习惯于感叹奇迹般的“中国速度”,得意于一夜间拔地而起的高楼,却忽视了建筑的寿命,仅有的25—30年平均寿命,不仅让这些快速建好的建筑显得有些命薄,也凸显了发展缺乏强力的后劲,缺少坚实的基础。如此做法,付出了太多的代价,却没有完满的未来,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短命建筑是以人为本精神的“短斤少两”。以人为本,已经逐渐成为各级政府建设和谐社会、发展经济的共识。但残酷的现实,却告诉我们,往往有些事情并非如此。对大多数人来说,辛辛苦苦N年,省吃俭用,买房置业不得不掏空所有积蓄,为的是能有一个长久安身的“家”,毕竟70年的期限足够保证一生风雨无碍。而如今,好容易卖到的房子,却变成了只能住30年的“中转房”。如此下去,天苍苍野茫茫,我们的生活如何安放?我们的幸福挂在何方?人生七十古来稀,谁能经得起几次折腾?本来买房就已经是一大难,再折腾就更是难上加难。很显然,短命建筑一定程度上剥夺了群众的安居权,影响了整个的社会稳定。

    短命建筑是有些官员廉洁的“短斤少两”。不少活生生的事实,都证明在短命建筑背后,存在不容忽视的腐败基因。据报载,著名的“楼脆脆”事件中有“官员股东”,而且检察机关发现房企的董事长侵吞4000多万国资。再如,某县的“短命桥”背后就是包工头行贿;某“豆腐渣”车站大楼被称“腐败展览馆”,还有被称为“腐败楼”的温州“烂尾楼”……如果这么多的“短命建筑”还不足以证实建筑短命与腐败有关,那就再看看工程质量监管领域、城市规划浪费背后的腐败黑幕吧。将工程造价的5%―10%列入“公关费”预算用于行贿,据说已是建筑行业的潜规则。另有调查发现,经过腐败官员违规批建的楼盘,基本都成了这些城市规划建设中的败笔。可见,某些建筑之所以短命,原因之一是存在腐败成本,而腐败支撑的建筑注定坚固不了。

    短命建筑是城市规划与发展决策的“短斤少两”。不可否认,长期以来,中国受经济发展和科技水平的制约,建筑设计水平不高或存在缺陷,建筑材料质量不高及建设技术落后,都严重影响建筑的寿命。然而,我们看到更多的是因为规划混乱,缺乏严肃性和长远性等众多因素导致的“短命”。换句话说,中国建筑的“短命”主要是人为的,是完全可以通过健全完善法律制度,增强法律制度严肃性,强化相关各方责任来延长寿命的。但现实却很不容乐观,在许多城市,“一届政府一套城市规划”的现象十分普遍,决策失误与规划短视行为也处处可见。2月6日,南昌的地标式建筑,服役13年的五湖大酒店一声爆响,灰飞烟灭;2月23日,镇江的“世纪巨蛋”建成10年后宣告完蛋,被推倒拆除;还有耗资1500多万重修的福州祥坂小学,完工不到一年半就传出要拆掉;武汉400套别墅建成后5年就要拆迁(3月25日《新京报》),广西待售商品楼就要爆破拆除(4月6日《华西都市报》),而在扬州刚转让仅9年的居住用地政府又二次转让,其上两个小区都要面临拆迁(4月6日《北京青年报》)......难怪有专家指出,权力的规划没有恒心,城市的建筑就没有恒产。

    短命建筑是正确政绩观的“短斤少两”。一些地方的领导,只要表面的政绩,只要注水的GDP,期望“官出数字,数字出官”。于是,受错误的“政绩观”影响,往往拍脑袋、想当然地大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城市建筑不断拆迁、不断重建,客观上确实会拉动GDP增长,领导的政绩成绩单也会好看一些,但毫无疑问会造成巨大的浪费。对此,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有过精辟论述,他针对个别城市的盲目发展和拆迁改造告诫称:比如一些城市,建一座桥,这是GDP;把这座桥拆了又是GDP;重新再建桥还是GDP。就这样,在一座桥上干了三次GDP,浪费了大量社会资源,但真正形成的财富就那么一笔。试想,这样的政绩、这样的GDP忽悠了谁?到头来,我们自己种下的苦果,只能含泪吞下。趟若把投入拆迁和建设的资金用于无须大拆迁、少拆迁区域的建设,或用于公益项目,岂不是更好?

    短命建筑是建筑商职业道德的“短斤少两”。住建部副部长号召“房地产开发企业提高建筑质量”,但寄望开发商道德自律终究是靠不住的。事实告诉我们,职业道德毕竟不是法律,不可能有强制的约束力。即使在法律面前,依旧有黑心的开发商,铤而走险,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加上个别腐败官员与他们沆瀣一气,建筑物岂有不短命之理?因此,建立完善且严格执行的质检体系,加之事后严而有力的追责与惩戒,方能规制开发商的利益冲动。这个过程中,全面而有力的监督,也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依旧让购房的刚性需要冲淡对质量的要求,则100年寿命的住房遥遥无期。纵容、无原则地接受,只会对开发商的投机行为产生负面激励。

    有专家指出,中国作为当前世界上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在经济建设如火如荼的背后,城镇化发展速度与发展质量失衡的矛盾亦逐步凸显。无论是从技术上提高住宅品质,还是从政策上完善房屋维护的相关保障机制,都必须摒弃过去错误的发展思路。只有按照科学、合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引领城市发展的脚步,才是正确的发展之路。

    综上所述,解决我国城市建筑短命的问题,以及建筑短命所带来的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问题,必须找准城市发展过程中的真正“病根”,遏制各种浮躁心态,堵住“短斤少两”漏洞,才能让短命建筑不再短命。

   只要地方官员们能够真正学好科学发展观,并在工作中加以认真贯彻执行,不追求扭曲的政绩,不玩虚假的GDP游戏;做到爱惜民力、物力成本,珍惜百姓的血汗钱;注重城市规划的前瞻性、长远性,加强建筑质量监管,用法律武器严厉打击建筑业违法违规行为,想让中国的建筑物屹立百年而不倒,应该并不是“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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