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的“仁”,有其一定品格,唯“君子”具备:
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去仁,恶乎成名?
恶不仁者,其为仁矣,不使不仁者加乎其身。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
仁者必有勇。
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
以上几条,都是《论语》中孔子的话,所描写所表现的,是“仁”者的品格。不论是孔子“述”出来的前人的好品格的结晶,还是孔子“作”出来的他的发挥,我们都不能说这样的“仁”者品格不好,也不应说其中的逻辑不对,而且要认为是很好、很对的。我们可以继承吗?应当是可以继承的。只不过这样的“仁”者品格,在孔子的时代,是如何的体现,我们这时忽略不计,我们是从字面上直取其意,觉得很不错,并且得感谢孔子将它“述”了出来,感谢《论语》将它记了下来,是一种文化传承。这样的继承方法,是“抽象继承”。
前人的东西,在前人的时代,自有其具体历史社会内容,后人只有实行“抽象”,而不能照搬,才可能从中吸取于我们有用的东西;这“抽象”出来的,或是经验教训,或是哲理诗意,或是品格人性,等等,总之是要抽象。
离开抽象,我们不能继承历史,借助抽象,我们就能面对无论多长、多杂、多丰富的历史,去进行认识,并吸取对我们有用的东西。
毫无疑问,我们从孔子上列这些论“仁”的话里(“仁”字本身就是一种抽象,是对某种真实存在的抽象与表达),能感知到那种了不起的高贵品格。而这品格,凡是人,应当都可以具备它。不过,至少有时孔子却不这么认为,他说,“君子而不仁者有矣乎,未有小人而仁者也”,这问题就复杂了,因为依照“仁”的原生态,是发乎人的心中的“亲亲之情”,难道“小人”连这个天生的东西也不具备么?孔子这样说是不是过份了些?我们且丢开这个不谈。总之,孔子所说“仁”者的这些品格,是崇高的,是我们可以在抽象意义上承认、在抽象意义上继承的。持有这相同品格的不同社会地位或社会集团的人,如果面对面地在疆场上彼此弯弓月,他们就各自发挥这种崇高品格,是雄狮与雄狮的格斗,于是就有壮烈之感,而不像狼吃羊、蛙食虫那样并无壮烈可言。
既然孔子不认为“小人”也能具有“仁”,则“小人”是不拥有这些崇高品格,也不能在这种壮烈之中的。关于“小人”,查一下《论语》,直接出于孔子之口的如下:
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
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子谓子夏曰,女(汝)为君子儒,无为小人儒。
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
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小人反是。
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
樊迟请学稼,子曰,吾不如老农。请学为圃,曰,吾不如老圃。樊迟出,子曰,小人哉,樊迟也。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夫如是,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焉用稼?
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君子泰而不骄,小人骄而不泰。
君子上达,小人下达。
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
君子不可小知,而可大受也。小人不可大受,而可小知也。
色厉而内荏,譬诸小人,其犹穿窬之盗也与?
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
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
以上有十六条之多,可参考的还有两条:
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这样,我们可以判断,孔子语中的“小人”,是指“民”,即老农老圃之类;但是,“小人”性情习气也会浸染给“儒”即读书之人,所以有“小人儒”的说法,这时“小人”做定语,来形容那种“儒”,而“小人”的特定含义,则仍是指“民”。
孔子与樊迟的那段对话是说,君子根本不必学农学圃,就会有得吃有得享用的,只要很好地运用“礼,义,信”这些东西,四方之民自会信仰投奔而来,他们就会养活侍奉好君子。
而“小人”是永远没有希望的,“小人下达”,他们就是不能“上达”,唯有“君子”才能或才有资格行进在“上达”的队伍中。
同样是逞勇,或者直接说,就是造反,对“君子”与“小人”的说法也有区别,前者性质是“乱”,后者则只能是“盗”。不言而喻,对待君子之作“乱”,与对待小人之为“盗”,当然有不同的处置。
所以,孔子说,“君子而不仁者有矣乎,未有小人而仁者也”,这话里的“小人”,是有特定含义的,就是指老农老圃这些“民”,而“民”就像草,“君子之德”的“风”吹来,草民一定就要顺着倒下去,当然不能直起来,如果硬要直起来,也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了。从“仁学”角度说,“义”是从“仁”里出来的,“小人”顺从“仁”,就是有“义”。如果“小人”无“义”了,加上还有了“勇”,就只能是为“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