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传销泛滥需要及早应对
(2017-02-27 09: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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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非法集资泛滥返利 |
分类: 个人随笔 |
与传统的线下传销相比,新型传销不再简单以商品销售做噱头,往往更具欺骗性,而且传播速度更快,涉案人员更多,跨地域的特征明显,这种状况导致打击难度加大。以“**梦幻之旅”免费旅游传销为例,此前很多媒体甚至地方的旅游主管部门都曾经警示此为非法传销,然而其传销活动仍在大规模进行,包括首都机场仍时不时可以看见参与传销人员在拉横幅拍照。与传统传销案件中大部分人属于被诱骗、被胁迫参与不同,新型传销案件中多数都属于主动自愿参与,有些甚至对于其传销性质很清楚,但为了牟利获益而积极参与。
各级政府部门一直以来都是很重视针对非法传销活动的打击和惩治的,相关的立法及司法解释也有很多,如《禁止传销条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打击传销执法协作规定》、《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等,然而这些规定实际上已经不能适应新型传销案件的泛滥现状。
首先,从传销活动打击及监管部门来看,依据《禁止传销条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打击传销执法协作规定》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负有非法传销主动监管责任的部门,公安机关重点负责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传销行为。现实情况是,针对新型传销案件的调查,往往需要协调电信、银行等多个部门,而且往往要跨地区办案,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人员配置和机构设置,对于案件的调查往往力不从心。
其次,从打击手段来看,目前主要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行政处罚以及司法机关给予刑事处罚。除了对于传销的组织、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外,大部分参与传销人员都被视为“受害者”进行救助,不仅不会受到责任追究,有时还会得到救助资金。很多参与传销人员被“解救”或者“驱散”后又重新聚集参与传销的事例极为常见,有些甚至从参与者转变为组织者或领导者。
最后,由于缺乏统一的组织协调,各部门之间缺少联动机制,针对非法传销活动的举报不畅通,相互推诿的情况时有发生。
只有多措并举,才可能遏制当前新型传销继续泛滥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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