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业缺乏维权意识:3个必须条件做好版权维护
(2011-09-07 13:3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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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滕立章中国新闻出版报版权保护进行 |
曾承办谈文明等非法制作、运营《恶魔的幻影》外挂刑事案、Nexon株式会社诉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等侵犯著作权纠纷案件,现为北京XX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滕立章,近日在接受《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采访时说,传统的版权维护已经形成了固定的操作模式,而网络版权维护相对而言更具有挑战性。他在担任北京市律师协会网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文化产业促进会动漫游戏文化委员会首席法律专家的同时,对于网游软件的版权保护问题也颇具见解。
目前,网游版权侵权的方式主要有3种:私服,即盗版网游;非法辅助软件,即外挂;网游公司间的相互抄袭。滕立章分析认为,前两种侵权行为可以通过法律较快解决,私服和外挂的侵权事实比较容易确定,但第三种侵权行为在认定是否构成抄袭时存在较大的难度。在网络游戏软件作品中,支撑作品的主体是软件程序,一些公司在进行抄袭时,将网游中的人物、地图等内容换个表现形式,但游戏核心软件程序不变,如把游戏中的狗换成猫,但功能是一样的。从表面来看,游戏不太一样,但玩家在操作后会发现基本程序是一样的,像这样的抄袭行为在举证过程中也有一定的难度。而对于网游私服及外挂的打击层面,主要是存在维权成本过高的问题。由于网络信息备案难以做到绝对的实名,权利人即使知道被侵权,在缺乏专业维权经验的情况下,也不知道如何确定具体的侵权人,如何进行侵权打击,如何进行侵权索赔。
现阶段,普通网络游戏的生命周期一般是3年~5年,一些小公司认为维权成本过高,在发现大量盗版网游时,则选择放弃被盗版的网游,投入新的网游软件。滕立章告诉记者,现行的与版权有关的法律法规在威慑侵权人方面的力度不够,而且从国家整体的经济发展进程来说,很多人的维权意识跟不上发展。他表示,作为权利人应当具有强烈的版权保护意识,尤其是以与著作权相关的作品经营为主业的公司应当组建专门从事版权维护的团队,进行专业的前期版权侵权预防工作和后期的专业版权维护工作。很多权利人缺乏版权保护意识,对于版权的保护问题缺乏系统的认识,不知道什么是侵权预防工作,往往在自己的作品被严重侵权时才想到要维权,这些问题与权利人所配备的法律团队力量存在很大的关系。版权的维护需要专业的法律团队,万金油式的法律人员难以较好地解决版权维护问题。国外的网游公司一般都配备有专门的机构及专门的法律人员,针对版权进行核查维护,而目前国内很多网游公司却没有如此专业的版权维护的概念。如果公司不愿意聘请专门的律师来进行侵权预防和版权保护,至少也要在公司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版权事务的专职人员。权利人需要做好版权的侵权预防工作,对作品进行权利登记,对作品的内容变更等做好定期的证据留存,并时刻关注网络中存在的任何侵权的可疑信息,而在发现侵权行为的情况下,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不能在侵权发生后很长一段时间再去维权,否则无疑会使维权的难度及维权成本大大增加。强烈的版权保护意识、缜密的侵权预防及专业的侵权打击,是做好版权维护的3个必须条件。(哈妮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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