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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翔的裤碎就那么值钱吗

(2009-11-02 11:06:04)
标签:

奥运

裤子

110米栏

一块

刘翔

北京

杂谈

分类: 批评家

十一运会夺金之后,刘翔的裤子刚刚被抛上看台,立即就被观众们抢成了碎片。日前,有人在网上发帖称,手中握有刘翔裤子碎片中最大的一块,打算拿出来拍卖。发帖人称,他其实并不怎么喜欢体育和刘翔,之所以去看十一运会男子110米栏决赛,是因为有朋友送票。恰好抢到刘翔裤子碎片后,希望能够转手卖掉,以供体育迷们珍藏。

无独有偶,在另外一个论坛上,也有网友在叫卖刘翔的裤子碎片。该网友宣称,他才是第一个抢到刘翔裤子的人,如果不信,可以查看当天的电视转播。由于缺钱,他才忍痛割爱,“将刘翔在全运会上领奖时所穿裤子的1/9拍卖。”但不靠谱的是,他的要价是500万。

类似的例子还不少……

北京奥运会上,林丹夺金后激动地将鞋子扔上了看台,结果,很快就有300多位网友站出来说,自己捡到了那双鞋,甚至有人叫价100万元。同样是北京奥运会,贝克汉姆曾把一个足球踢向观众席。之后,又有不少网友称自己捡到了小贝踢出的足球,并悬以高价拍卖。

    也许在“刘翔谜”们看来,花500万买一块刘翔的裤子碎片是物有所值,是理所当然。

    的确,刘翔太争气了,太可爱了,太值得崇拜了,这些话说多少都不为过,从昔日的“东亚病夫”到奥运金牌0的突破,从田径弱项长期无夺金记录,到奥运会的110米栏傲视群雄,从北京奥运的黯然退场到十一运复出首金,刘翔给予国人的太多,他也承载得太多,能够万人拥戴千人谜似乎也是情理之中。

    但是笔者则不完全以为然……

学习刘翔是应该的,崇拜刘翔也是可以理解的,问题是我们到底该学习什么,崇拜什么。很明显是刘翔的朝气,心态,气质,精神,特别是为国争光的那一份智慧,那一份执着。这些才是国之瑰宝,民之精魂,这些才是我们应该真正去发掘,去提炼,去学习,去崇拜,去发扬光大的东西。对于刘翔是这样,对于其他的公众之星,社会名流,也应该是这样。

至于他们用过的什么裤子碎片、穿过的鞋子、踢过的足球、用过的球拍,如此等等之类,仅仅是个东西而已,有必要如此狂热吗?有必要花大价钱收藏吗?除非脑壳有包。

    写到这里,我想起鲁迅先生的一篇杂文《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时值“九一八”事变(三周年)和“七七”事变之间,日本帝国主义的铁蹄在践踏了东北三省之后,又向关内步步进逼,亡国的威胁迫在眉睫,悲观失望的情绪主宰了一部分人的头脑。如何救国于危难呢?文章一开头就列举了三种事实:自夸“地大物博”,寄希望于“国联”;“一味求神拜佛,怀古伤今”。然后很自然地引出批驳的论点:“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失掉自信力就只有去信“地”,信“物”,信“国联”,这明明就是“他信力”,是一种不折不扣的自欺欺人的“他信力”。

    今天已经不是民族生死存亡的危机关头了,但是失掉自信力,发展“他信力”的人物和事件则不在少数。很多人崇拜名星,追逐偶像,比起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的部分中国人可以说早就是过之而无所不及。这些人一天心不在正事,不想艰苦奋斗,不想自己发奋创业,不想以正当的渠道实现自己的个人价值,人生理想,成天想入非非,无所事事,完全丧失自我,迷失自我。于是就自然不顾一切的去向名人,傍名人,靠名人,自然名人用过的东西也就成了价值连成的“珍贵文物”了。

    正是瞅准了这些拜星谜星现象里面的巨大商机,于是利令智昏、见钱眼开的掮客、商家、媒体,都使出浑身解数,囤积居奇,推波助澜,总想分一杯羹,甚至赚它过盆满钵满,真个是“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哪里还有一点斯文民族斯文人士的斯文风范呢?

    由此看来,花500万买刘翔的裤碎,那是十足的傻冒,而借此现象牟利的各色人等,特别是手握舆论大权的媒体从业者,岂不是动机不纯的势利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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