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酒駕拘留立竿見影
(2012-06-13 17:2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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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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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13 | 賴燦賢/亞洲台商總會名譽總會長
最近幾乎每天都有酒駕肇事的新聞,雖然政府一再三令五申,廣泛宣導,嚴格取締,但效果呢?飲酒駕車肇事,造成多少家庭悲劇,這一直是近幾年來民眾的夢魘,難道主管單位真的拿不出鐵腕良策嗎?
人口數十倍於台灣的中國大陸,在兩年前即實施酒駕刑事拘留,這也非大陸首創,許多國家也有類此的立法,不多久即收到立竿見影的成效,不管你是什麼身分,一旦酒駕,即拘留15天,頓時嚇得一干嗜酒朋友,真的不敢冒然飲酒駕車,任誰也不敢去賭那萬分之一,因酒駕被刑事拘留憑空消失15天,於公於私都丟人誤事,確實收到相當的嚇阻效果。
筆者在同年5月,率領亞洲台商總會赴中央拜會時,曾向政府高層建議,敬請考慮參考這種模式立法實施,可是政府瞻前顧後,深怕得罪民意,流失選票,兩年過去,枉死了多少冤魂。這些愛喝酒的人,難道事前不知道喝酒駕車的後果?主要還是存有僥倖的心態,認為倒楣才被抓到,抓到罰錢又算啥,根本阻嚇不了這批嗜酒駕車者。
以大陸飲酒文化的普遍,飲酒居世界之冠的消耗量,現今大陸人喝完酒還敢駕車者,還有多少?更別說醉酒駕車撞死人的事件,比台灣都少,最關鍵的妙法,就是在兩年前執行飲酒駕車者刑事拘留,唯有關上十天半個月,「與世隔絕」一陣子,任誰都怕,據說還嚴禁關說,這種立竿見影的效果,那裡還需要內政部長親赴現場督陣,未免事倍功半。
好的政府就是能貫徹執行公權力的政府,不必然要在乎民調,或少數異議分子的街頭造勢,馬政府不是想留下歷史定位嗎?就從立法酒駕刑事拘留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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