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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送錦旗者的公民表達權

(2012-04-25 11:22:21)
标签:

杂谈

分类: 擂台
2012/04/25 | 粟海/湖南沅陵

 

網友透露,曾向長沙市政府贈送「截訪先進單位」錦旗的當地市民浣鐵軍,日前被長沙市公安局以擾亂政府辦公場所正常工作秩序為由行政拘留9天。同遭此罰的還有另一送旗市民劉志方,目前兩人正考慮提起行政訴訟。

 

送「不作為」等諷刺性錦旗並不新鮮,而送諷刺性錦旗被拘留的卻很少見。

 

輿論質疑權力拘留贈送「截訪先進單位」錦旗者,一是因為之前有不少人給政府部門送反諷式錦旗,並沒有人被拘留;一是送反諷錦旗看似顛覆傳統的「惡搞」,也是一種表達,政府部門應該虛心接受。

 

令人遺憾的是,政府部門沒有意識到這一點,或者缺乏接受批評的雅量,反而惱羞成怒,以「擾亂政府辦公場所正常工作秩序」為由,將「行為藝術表達者」關起來,這樣處理有誰能心服?

 

退一步說,如果政府部門要證明沒有「截訪」,要以事實說話。一是把當事人的信訪案及處理情況予以公開;二是把近幾年群眾的信訪案一一曬出來。通過公開信訪案件真相,讓公眾評判政府部門有沒有截訪。相信在真相面前,既能使「惡搞者」感到汗顏,又能平息輿論風波。

 

不此之為,既不公開事實真相,卻把「送錦旗」者拘留起來,只會讓人覺得政府部門做賊心虛,以鉗制公民表達權的方式「捂蓋子」,掩蓋事實真相,到頭來百口莫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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