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促進兩岸農業優勢互補
(2012-03-19 10: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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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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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19 | ■李英明/
大陸農業部3月9日表示,大陸將研擬進一步開放台灣農業品進入大陸市場的品種和數量的可能性,擴大台灣農產品登陸關稅降稅的範圍,保護台灣農業品知識產權,推動兩岸農業的優勢互補與合作雙贏。
台灣農業對大陸的投資,由來已久,1980年代,主要是台商自帶優良品種和技術到大陸租地種植,利用大陸廉價勞力和地租;90年代,投資延伸到農產品加工或成片土地開發;而在大陸強力主導園區型和地區型合作模式的導引下,大陸第一個國家級的台灣農民創業園區於 1997年在福建漳埔設立;同年,經大陸國台辦,商業部和農業部共同批准,在福建成立了福州和漳州兩個農業合作試驗區;2005年,這兩個試驗區擴大到福建全省,並建立福建農業合作試驗區;迄今,據大陸農業部表示,大陸已設了29個台灣農民創業園區和9個農業合作試驗區。
目前兩岸農業互動模式,主要有以下幾種。其一、以農業合作試驗區,農業創業園區等為載體的模式,這種模式基本上是一種兩岸產業鏈接型的合作模式。台灣方面提供技術、管理、資金、國際行銷管道,而大陸方面則提供廉價土地、人力以及內需市場。這種模式目前似乎是兩岸都能接受,而且也特別被大陸所喜歡的模式。
其二、是以地域分工為基礎的農業協作模式。其主要表現為台商在大陸建立農產品生產加工基地,將其產品輸回台灣、或行銷大陸市場及國際市場。
其三、是兩岸農業產銷或供銷組織間的合作模式。大陸有關的農業供銷合作社,產業合作社、金融合作組織,與台灣的農會、農業聯盟或農民產銷組織間的合作已經有所發展。目前大陸相關的農業產銷或供銷組織正處在改革重組的階段,大陸方面希望能夠通過這種合作模式,促進大陸農業組織的結構優化和制度化創新。
農委會表示,2011年大陸已成為台灣農產品外銷的第二大市場。而從2006年以來,大陸已成為台灣的前四大農業進口來源地(其他為美、澳洲和日本)。但是,兩岸農業的貿易投資現模和雙方的巨大市場需求仍有很大的差距;而且,在兩岸總體貿易中,台灣一直保持大幅順差,但在兩岸農業貿易方面,台灣卻長期一直是逆差。台灣農業產品還有很大空間擴大對大陸的投資貿易。而在加入WTO後,台灣的農業和農產品市場,受到很大衝擊,國際市場環境愈趨嚴峻,擴展大陸市場,不失為台灣農業發展的機會。
為了進一步促進兩岸農業的優勢互補及含作雙贏,兩岸可以朝下幾方面方向努力:
其一、強化兩岸民間合作,官方協商的互動對話機制,建立定期的協調制度,不斷檢討兩岸的農業貿易投資政策,處理相關的貿易摩擦和衝突。
其二、建立緊急應變機制,處理突發事件,特別應針對兩岸雙方農產品出現滯銷或積壓,雙方通過應變機制,協助其盡快輸入各自的市場。
其三、兩岸可考慮針對國際市場,依據WTO框架原則,簽署兩岸農業投資貿易合作聯盟協議,對國際上違反WTO原則的事件,採取一致的行動。
其四、兩岸相關農業組織,可以國際合作聯盟的章程和原則為基礎,擴大合作,拋開意識型態,深化對兩岸農民的服務。
其五、由兩岸農業主管單位主導,通過雲端科技將兩岸農業產銷管道和農民直接連接,降低中間剝削的層級,提高農民的直接獲益率。
(作者為中華科技大學副校長) 更多两岸相关讯息请见http://www.want-dail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