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改正山寨文化 發展中國品牌
(2012-03-03 10:3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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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社评 |
2012/03/03 | 旺報
隨著iphone及iPad在全球熱銷,蘋果公司在美國的股價也隨之攀升,但大概沒有人料想到,打敗全球筆電無敵手的蘋果iPad,竟在中國市場踢到鐵板,因為iPad商標與深圳唯冠公司僵持不下,導致iPad無法正常上架。
無獨有偶的是,近日美國籃球明星麥可喬丹(Michael Jordan),也發表聲明稱已向中國法院提起訴訟,表示中國的「喬丹體育公司」所註冊之商標,是未經許可「蓄意且毫無顧忌」使用其姓名、誤導消費者。
唯冠和蘋果的官司、喬丹和喬丹體育公司的訴訟,皆顯示出隨著中國經濟成長、與國際市場的互動增加,正考驗著中國的司法體系與智財權系統,是否能有效的和國際接軌,建立新的法律文化。
喬丹體育公司早在1984年便成立,經過2、30年的努力,從福建省晉江的一個小廠,發展到年收入29.3億元人民幣的品牌公司、且即將上市,這些傲人的成績,雖然不能說是光靠「喬丹」名字所致,但也正因為由小變大,國際能見度愈來愈高,公司不可能再靠以往搭名人便車、打商標註冊的「擦邊球」而繼續壯大。
而回顧蘋果與唯冠公司的爭議,源於2006年,蘋果透過一家英國紙上公司,以3.5萬英鎊買走了台灣唯冠手中的「iPad」商標,但由於深圳唯冠才是中國iPad商標的持有者,爭議因此產生。本案已於2月 29日上午正式在大陸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判決結果即將決定i Pad中國大陸商標權的歸屬問題,也將直接影響蘋果iPad在大陸市場的命運。簡言之,如果蘋果敗訴,所有iPad產品都將下架並禁止銷售,並被追溯高達人民幣300億元的侵權費用,同時未來還將面臨回購 iPad商標或是將產品改名的命運。
以上這兩個案子,不僅凸顯智慧財產權的價值,更說明大陸市場與法律的變化。喬丹體育公司雖然早一步註冊商標,使用商標看似合法,但究其實,它利用喬丹的名氣與形象,與自家產品結合,取巧的心態實不可取。
相反地,唯冠公司則原是ipad品牌的擁有者。但當年台灣唯冠公司以不到4萬英鎊賣出全球商標,今日深圳唯冠卻開價4億美元逼使蘋果和解。這雖於法有據,卻也令人質疑,這項訴訟正在助長收割他人品牌利益的歪風。
這幾年來,跨國企業與大陸公司的商標爭議不斷。搶註商標打法律的擦邊球,也並非僅限中國企業。但不可否認的是,與外國企業比較,中國企業對建立自己品牌的努力仍有不足,搶註商標、打法律擦邊球的文化,也讓外商望中國市場而卻步。據報導,最近爆紅的亞裔N BA球員「林書豪」商標,早在去年即被一間位於無錫的體育用品公司搶註。這反映出中國各處泛濫的山寨文化現象,或許有助企業主的短期獲利,但長期而言,對建立中國企業品牌,有害無益。
建立自有品牌的路程,必然是漫長而痛苦的過程,但也是中國企業與國際接軌的必經考驗。大陸愈來愈多的商標與姓名權爭議,顯示企業在考量營利時,也必須一體考慮道德與公眾利益,否則,不道德的「合法」商標搶註行為,將讓中國企業背負「喬丹式」的原罪,離下一階段的轉型愈來愈遠。 更多两岸相关讯息请见http://www.want-dail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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