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統不獨不武 符合憲法架構
(2012-03-01 06: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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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擂台 |
2012/03/01 | ■陳永豐/
《旺報》2月16日刊載周玉山教授所撰〈西安現場親聆夏瀛洲兩軍論〉,文末述及「《中華民國憲法》及增修條文都主張國家統一,… 反倒是現在政府所主張的『不統』可能是違憲」,本府特澄清如下:
一、馬總統的兩岸政策,就是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台海「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並以「九二共識」為基礎,推動兩岸和平發展。「九二共識」的內涵就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對我們而言,「一個中國」,就是憲法上的中華民國,此一政策理念符合中華民國憲法及國內主流民意。
二、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是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 1條所制定,用以定位及處理兩岸關係,該條例第1條明定「國家統一前,為確保台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規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之往來…特制訂本條例」;第2條定義「台灣地區:指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而「大陸地區」則是「台灣地區」以外的中華民國領土。換言之,現階段中華民國憲法上的主權及於整個中國大陸,但事實上的治權則僅及於台、澎、金、馬。在此前提下,兩岸「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的理念,是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含增修條文)實現兩岸和平發展的重要基礎,同時也呼應「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的憲法定位。
三、政府依據憲法及兩岸條例主張維持台海「不統、不獨、不武」現狀的政策,是對台灣最有利的選擇,國內有逾八成民眾支持,不僅開創了海峽兩岸60年來前所未有的和平,同時也彰顯我國憲法對國家統一前的階段所作的務實規畫,並無違憲問題。至於有關兩岸關係未來的主張,馬總統就任後已多次宣示,應由台灣2300萬人民根據中華民國憲法來決定。
以上三點說明,盼能導正部分人士對政府現行兩岸政策的誤解。
(作者為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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