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社評》深化陸資來台 改善兩岸經貿失衡

(2012-01-22 09:55:39)
标签:

杂谈

分类: 社评
2012/01/22 | 旺報

挾著企業力挺「九二共識」勝選的基礎,大選後,馬政府立即釋出加快ECFA協商的訊息,行政院也確認將再度擴大陸資來台投資項目,不排除把投資項目由正面表列改為負面表列。政策開放方向絕對正確,不過我們也必須指出,從2009年下半年開放陸資來台到去年11月,陸資來台投資累積總額僅1.75億美元,而且去年全年不超過0.5億美元,較2010年的0.94億美元幾乎衰退一半。如果再對比過去兩年台灣核准對大陸投資金額高達250億美元,顯見開放陸資來台並未改善兩岸經貿失衡問題。

再從ECFA效應看,雖然去年早收清單出口至大陸達200億美元,較 2010年成長12﹪,總體對大陸出口也成長95億美元,但核准對陸投資達130億美元,表示流出金額比出口成長還多出35億美元。簽署ECFA 的目的在增加對陸輸出,但實際上ECFA最大效應卻是增加台灣對大陸的淨投資,反而更惡化兩岸經貿失衡現象,政府相關部門似乎不注意,或不重視這種趨勢。

解決之道唯有加大爭取陸資來台投資力道一方,馬政府應當將擴大陸資來台、改善兩岸經貿失衡現象列為未來4年重點工作,兩岸投資失衡問題的癥結還是在政治,無分藍綠政府,對兩岸相互投資問題心態過度防禦,對策略性投資限制過多是主要關鍵,這兩年招商戰術和規劃欠周詳也是因素。強化陸資來台投資,我們有以下建議:

一、觀念鬆綁最重要,在兩岸和平互利的基礎上,除了投資項目限制的鬆綁外,在政策觀念上,要盡可能把陸資和其他外資一視同仁,減少身分上的政策限制,造成對陸資的歧視。例如,陸資直接或間接持有三成股權之公司即視為陸資企業,即需要受到陸資來台投資的法令管制,顯然太過嚴苛,有檢討修正的必要。對上市、櫃公司和策略性產業參股和新設公司設下關卡,防止陸資進入董事會的規定,也是陸資怯步的原因。去年底主攻TFT-LCD面板、薄膜太陽能電池及半導體製程所使用各類靶材的陸資常州蘇晶電子終於進駐中科園區,對降低台灣面板生產成本應有明顯的效應,但投資過程的周折與不必要的行政成本,應是一大教訓。

二、明訂鼓勵陸資投資項目及配套鼓勵措施,對陸招商要有清楚的策略,應依據台灣產業發展策略需求,列出重點產業給予鼓勵性投資條款,例如可以鼓勵陸資與台資企業在台成立合資公司,推動兩岸產業垂直分工,台灣企業就可以發揮研發和生產試點優勢。政府要很清楚的昭示想引進哪些產業,對這些重點產業給予政策鼓勵。

三、建議在科學園區規劃陸資專用區,或是新設陸資專用工業區,以達吸引陸資企業呼朋引伴群聚效應。

四、規劃引進陸資策略性基金。大陸創投業發展迅速,且現金充裕,伺機找尋投資標的,台灣應該充分運用這些資源,對大陸創投業進行策略性基金的引入,藉以強化本土新興產業企業的資本。

五、做好策略性招商和集中性招商準備,系統性規畫年度招商投資金額目標。兩岸關係雖特殊,但陸資來台投資要和台灣共創雙贏,自然融合兩岸產業策略,操作上需要細膩,大型招商會往往流於形式大拜拜,宣傳性十足但對於目標達成效果差,招商態度應寧缺勿爛,相對多舉辦操作細膩的小型重點企業招商,可以讓陸資企業能深入想投資產業,成功機率相對也高。招商的目標金額不是空泛喊口號數字,須依據招商標的產業,潛在投資企業規模,務實規劃每個產業可能的投資金額,會較容易達成計劃目標。

去年底台灣被上海富比士列為陸資投資全球177個直接投資國風險最小的前十大地區之一,陸資要走出去,台灣不應該被忽略。

其次,台灣幅員雖小,卻有很大的高消費市場,台灣一年批發零售和餐飲總額高達13兆台幣,相當於全大陸的15%(85兆台幣),甚至遠大於廣東省的批發零售額(不到10兆台幣)。大陸全球電子商務龍頭阿里巴巴的台灣分公司,過去一年註冊用戶成長了29%,成為阿里巴巴最具成長潛力的分公司,可以看出台灣消費力對陸商投資的潛在貢獻,招商要能善用這些有利資訊。

新加坡比台灣小很多,但在全球直接投資始終名列前茅。2008年中國大陸對新加坡直接投資只有4億美元,但2008年和2009年金融海嘯時期分別投資超過15億美元和14億美元,上海富比士甚至把新加坡評比為中國大陸對外投資風險僅次於瑞典的投資地區,相信是最少的政府管制、最高的資金進出自由度和最完善的企業保障的成效,台灣要大量吸引陸資,不妨多方參考。

更多兩岸相關訊息請見http://www.want-daily.com/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