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研究所》多妻多子 遺產如何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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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2 | 江雅綺/北京隆安律師事務所深圳分所
日前,北京有位富豪馬先生,猝死在酒桌上而沒有留遺囑,其身後萬貫家產,引發「三妻五子」上法庭爭奪,好不熱鬧。先是有12歲的私生子小軍由母親李女士代理起訴到法院,要求與原配金女士分割財產;隨後又有一個自稱是馬先生妻子的田某帶著兩個孩子找上門,與金女士打起了遺產繼承官司。金女士的兩個成年子女,自然也加入這場遺產分配的官司中。目前這起錯綜複雜的遺產案正由(北京)順義法院開庭審理。
上述案子的結果,關鍵可能在「三妻五子」與馬先生之間的身分關係是否能確認。倘若關係都得到確認,就大陸法律而言,配偶、子安與馬先生的父母,都可一起分配遺產。
兩岸法律對遺產繼承的順位規定,不盡相同,大陸更重視對父母的繼承權,在有子女的前提下,父母可與配偶、子女平分財產;同樣情況在台灣,父母並無繼承權。但相比之下,台灣更保障對兄弟姊妹、祖父母的繼承權,倘若當事人無子女,則手足與祖父母可以和配偶分配繼承;而同樣情況在大陸,遺產則由配偶單獨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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