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農民工為何總被當成假想敵?
- 2011-05-11
- 旺報
- 【(馬滌明/內蒙古)】
報載,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對「禁止農民工上訪討薪」一事作出回應,承認此前公布的文件中「文字表述」確有錯誤,而且在內部行文程序和文字把關上不夠嚴格,將立即撤回,修正後重新發布。
按照住建局的說法,這份文件主要目的,是為督促全市建築施工企業做好農民工工資發放,維護農民工權益及社會穩定。然而,文件的矛頭卻不是指向欠薪企業,而是討薪的農民工。如果企業欠薪,只給3個月的示警,否則即便欠薪,只要農民工不鬧事,政府便不處理,這就形成一個悖論:農民工不鬧事,企業欠薪便不追究;而農民工一旦鬧事又要追究刑事責任,這究竟是在維護農民工權益,還是維護欠薪企業利益呢?
住建局說有文字表述錯誤,我們可以諒解;但是這種表述錯誤是一時疏忽,還是某種模式思維下的慣性錯誤,值得探究。
首先,農民工的維權還沒開始,政府部門為何就先憂心起維權的「合法」問題?「少部分不法分子」又是指誰?以經驗法則來說,不難猜到政府部門所指的是,誰影響了穩定,誰就是少數不法分子或別有用心之人。在這種「假想敵」思維下,「少數人」為了避免成為維穩對象,便不敢給政府找麻煩,但這就真的實現穩定了嗎?
其次,沒人有撞槍口的愛好,明知可能被「維穩」,仍要「不穩定」,其實都是被逼的,因為農民工拿不到錢,用什麼養家糊口?問題的根本就是拖欠工資,但政府部門的不作為甚至保護欠薪者,卻把農民工當成「假想敵」,進行「維穩」,這就是慣性思維導致的邏輯悖論,未必是文字表述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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