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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之谜是谜中之谜
一部旷世奇书,一座文学迷宫,吸引无数文人墨客奋力挖掘,这是世界文学史上的奇迹!奇迹创造者究竟是谁?让我们一一掀开遮在红楼掩面人头上的神秘面纱。
一.作者幻身何其多
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既然是将真事隐去,是否将真情隐藏书内呢?“此书不敢干涉朝廷。凡有不得不用朝政者,只略用一笔带出。盖实不敢以写儿女之笔墨,唐突朝廷之上也,又不得谓其不备。”表面看很囫囵。口口声生不敢以写女儿之笔墨干涉朝廷,实际上又像是提醒看官,就是以写女儿之笔墨,来隐藏干涉朝廷之实事。若结合评注,就更加相信是一部明写闺阁、实涉朝廷的“碍书”。
作者为何冒巨大风险著此“碍书”?“虽我之罪固不能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不肖,则一并使其泯灭也。”哦!原来作者是带罪之身,因获罪历史被泯灭,并且与其“连络有亲”的闺阁中人历史也被泯灭,故而“编述一记,以告普天下人”。冤案,书中一定隐藏惊天冤案。
既然是“有碍当朝”,作者当然要隐身遮面。于是,书中出现“石头”、“空空道人”、“情僧”、“吴玉峰”、“东鲁孔梅溪”、“雪芹”、“曹雪芹”、“脂砚斋”、“畸笏叟”等看上去像是作者的一连串名子。如何才能跳出这道变幻莫测的红楼迷津呢?让我们借鉴作者提示之法――“取其事体情理”,将成书过程进行详细解读。
“石头”是原作者幻身吗?
似是而非。“又曰《石头记》,是自譬石头所记之事也。”“空空道人访道求仙,忽从这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经过,忽见一大块石上字迹分明,编述历历。”
作者借一段人石对话,将看似作者的石头表述为《石头记》。明义《题红楼梦》词中有一句“石归山下无灵气,纵使能言亦枉然”。作者借“石头”来讲话,有典可考。出《左传.昭公八年》:晋国有石头讲了话。晋侯问师旷:“为什么石头能讲话?”师旷说:“石头是不会讲话的,恐怕是有谁借石头而说的吧!不过,听说政治混乱、人民怨恨,就会有不能讲话的东西出来讲话。现在,当权者穷奢极欲,老百姓活不下去,石头讲话有什么奇怪呢!”虽然作者一再表述此书不干涉朝廷,实质上却是忌讳文字狱而改用隐笔。
必须说明的是,开篇那块“大展幻术”变成通灵宝玉的“石头”,绝非作者幻身。因为那“石头”“通灵”后如愿以偿的补天去了。有偈为证:“无材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石头记》将补天石“身后事”都记录下来,说明作者不是补了天的“石头”。
“空空道人”是原作者幻身吗?
当然是。“空空道人思忖半晌,将《石头记》再检阅一遍,……因毫不干涉时世,方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
空空道人思忖再检,表示原创作者仍担心文中会有干涉时世的碍语。原创作者以空空道人为替身,亦对应《石头记》原著“空空”无碍时事。同时,“问世传奇”四字已说明《石头记》创作完成,并且已经借阅传看。
“情僧”是原作者幻身吗?
当然是。“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
《石头记》著成后亲友间传阅,因作者隐笔深刻,毫不干涉时事而“空空”,故而观书者对隐情“迷失”不见。空空道人易名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方法只有一个――在原著上加评注,形成旷世奇书《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至于所谓《情僧录》,只能是作者狡猾之笔,暗示该书由原本空空变得夹带真情。
“吴玉峰”是作者幻身吗?
绝对不是。“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
疑点有三:一是作者在细谙成书根由,不会简单一个“至”字就把书名改了,且“至”字用在人名前文理不通;二是《红楼梦》成书要比《石头记》晚,后面还有一句仍用《石头记》作结语;三是石头“大展幻术”变成“通灵宝玉”,方得以温柔乡安身立业。对应“假作真时真亦假”,巨石幻成的通灵宝玉显然是假宝玉。因此,“吴玉峰”看作人名甚荒唐。然若将其视作暗指书中情节,将“吴”字当作者狡猾之笔来看,谐音“无玉峰”则对应无有真正宝玉(传位密诏)而补天(篡位登基)。将开篇巨石幻玉与魇五鬼通灵玉摘离项颈对看,命根子被摘走焉有性命?“青埂一别,展眼十三载矣!”恰恰影射雍正夺嫡继位,红楼一梦十三年后暴卒梦终。
“东鲁孔梅溪”是作者幻身吗?
绝对不是。“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
明显又一狡猾之笔。“风月宝鉴”奇特之处在于“正面美女,背面骷髅”。书中贾天祥因乱看精尽而亡,暗示《风月宝鉴》背面隐藏杀机。那么,东鲁孔梅溪就应当是书中情节。我们把“东鲁孔梅溪”逐字拆看:东,主人。鲁,鲁莽。孔,通达。梅,梅花园。溪,溪水。合起来就是主人因鲁莽行为去了梅花园溪水边。这又说明什么呢?第五回“宝玉梦游太虚幻境”,有“因东边宁府中花园内梅花盛开……”后面“迷津内水响如雷,竟有一夜叉般怪物窜出,直扑而来……”背面真故事即雍正被刺。
“雪芹”是作者幻身吗?
当然是。“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
此批亦属狡猾之笔。将《风月宝鉴》作为书中情节来看,“之书”只能是原著《石头记》(脂本),“雪芹”即原创作者替身。这个雪芹是谁?其弟棠村又是谁?此问题因是脂批,属“情僧”范围,故必须以真情解之:这个雪芹即原创作者弘皙。雨村乃弘皙替身之一,故棠村可为其弟弘历替身。那么,弘历如何“序也”的呢?方法只有一个:弑君杀父篡夺皇位。
“曹雪芹”是作者幻身吗?
当然是。但却是续作者。“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批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
亦真亦假之笔。此“曹雪芹”与那“雪芹”是同一人吗?肯定不是。所谓“一声也而两歌”、“一击两鸣”,“雪芹”作为作者替身,亦有原创作者和续作者之分(此说分析亲友寄怀诗可见佐证)。曹雪芹批阅增删,与百二十回《红楼梦》结尾相呼应,最后由曹雪芹“替他传述”。若将《红楼梦》与《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进行对比,可见批阅增删主要是删除所有脂批,增加后四十回续书。至于纂目录分章回,因绝不可能发生这等事,只能是作者虚假陪衬之笔。题曰《金陵十二钗》,亦是对应“旨义”而言,说明经过批阅增删之后,又恢复到《石头记》大旨谈情的境界。
“脂砚斋”是作者幻身吗?
当然是。“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
此句甲戌本独有,似脂砚斋自藏本。原作者化名从“空空”到“情僧”,已然说明这部谜书从开始《石头记》演变成《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从该书隐笔含情的特点上讲,脂砚斋若不是原作者,也不可能屡加评注。若考脂砚斋文笔与口气,更可见原创作者身份。
“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寥寥矣,宁不悲夫!”
凤姐点戏怎会要脂砚斋来代笔?如何知者寥寥?凤姐所点戏文是《刘二当衣》,开当铺的刘二为富不仁,爱才如命,设计将穷亲戚的当物扣下,以抵前帐。看来是凤姐策划、指点了红楼大戏,脂砚执笔是记录在案。
“一芹一脂”“余二人”同为谜书作者。此“芹”为“披阅增删”者,此“脂”对应“空空道人”、“情僧”等原作者。
将“脂砚斋”拆字:脂,左半月,右边是日头上悬一利刃;砚,石头看见;斋,书斋,记录成书。联系起来看:在左弦半月当空之时,有人用利刃刺杀皇帝,作者历过此事,编述一记告普天下。雍正暴卒于八月二十三日子夜,恰恰左弦半月当空。
“畸笏叟”是作者幻身吗?
应该是。畸笏叟以评书人出现,从畸评落款上看,是在脂砚斋之后进行续评,应该是脂砚斋的继承人。
所谓“书未成”,并不是书未写完,而是未刊印成书。为何这样说?《石头记》成书后多次评注,说明该书已经写完。乾隆朝曾经把《石头记》列为“碍书”查禁,这才是“书未成”的根本所在。正因《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有大量干涉当朝的“碍语”,方由曹雪芹“披阅增删”为《红楼梦》“替他传述”。那么,畸笏叟与曹雪芹就会因同为继承人而重合为一体。
既然畸笏叟是曹雪芹笔名,批语中“芹为泪尽而逝”又该怎样解释呢?从批语可见出于继承人畸笏叟,即继承人曹雪芹。从落款时间看,亦可佐证是继承人畸笏叟所批。那么,按照“一声也而两歌”来看“芹为泪尽而逝”之“芹”,应该是原创作者“雪芹”之“芹”,而非继承人“曹雪芹”之“芹”。此亦批者狡猾之笔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