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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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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炒媒体能在美国法院带来好处的想法是幼稚的

(2011-05-15 11: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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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我刚看到桑兰起诉了15名网友的报道。当然,桑兰告任何人都是她的自由选择。但是可以肯定,这种到处树敌的做法,绝对不利于她的“18亿美金”的官司。

认为炒媒体能在美国法院带来好处的想法是幼稚的。别说媒体,就是美国总统、国会威胁,法院也不会买账。我举个例子,前些年有个女植物人,她的丈夫要拔掉其输液管让她死掉,她的父母不同意,愿意接回家自己抚养。布什总统多次威胁、美国国会紧急立法,媒体上是吵得一塌糊涂。结果如何?几级法院都断然判决:拔掉输液管。在她这样慢慢死亡的几天中,每天都公布其缓慢逝去的生命的照片,全美愤怒的人士有多少?但又有谁能合法把管子再接上?谁敢违抗法庭的命令把管子接上?没有!

布什手上有百万大军,但他也不能命令军队冲进去,把管子给接上。

这叫三权分立。而且,法官是社会精英,自认法律懂得多,智商高。对其他两个分支的人是处于优势地位。别说法官,就是普通律师也不怕行政与立法机构。

贺邵强第一次上法庭,就有记者跟着去,结果法官当天就给他一个七条禁令。而且是在背后搞的。为什么?法官根本不怕媒体。媒体上的炒作,大多情况下带来的是副作用。接下来,贺梅案几乎所有主流媒体都报导了,主审的时候,媒体挤了满堂,都是实时报道,大使馆的人坐在法庭旁听。结果呢?法官一个74页的判决还没发给贺家,就直接给了媒体。有理有据,剥夺父母权。

之后我们在媒体上炮轰法官。上诉法院一年之后对贺梅案的判决仍然是剥夺父母权。上诉法院的HIGHERS法官是全美家庭权利法方面的专家,114页的意见书,心平气和地把贺家提出的几乎所有论点都驳斥得体无完肤--按贺邵强的说法是,劈里啪啦把他律师的论点都给推翻了,说不定一边写、一边骂JUNK。所有法律专家看了意见书都觉得完全没有希望。支持贺家的专家教授律师想到的唯一可行的最后的路子是说田纳西法律非法。

就在贺梅案上诉期间,田纳西最高法院破天荒地受理了一个类似的案子,叫FRR案。结论是剥夺亲生父母的父母权。任何有点脑子的人都会联想到,这对贺梅案不是个福音。

我告诉贺邵强上诉法院判决存在错误之后,他的反应是要继续在媒体上抨击。我制止了。对于田纳西司法部,我也反对他继续攻击(参见法庭上的统一战线一文)。在田纳西上诉法院判决下来之后,媒体以及公众几乎已经忘记贺梅案--尽管这期间我们做了很多事情。直到田纳西最高法院判决,才又引起了一场轰动。最后以贺家在ABC 2020节目上宽恕贝克,以胜者姿态回到中国作为结论。

能否在法律论战中打赢案子,关键在于你能否讲赢道理。

你看看老美打官司有在媒体上大肆渲染的吗?极少。一般来说,当事人都会拒绝发表任何评论。因为你乱说的每一句话都可能作为对你不利的证据--这叫着admission.

当然媒体炒作也许对当事人心理上有安慰作用:看到社会还在关注自己的案子,而不是冤情无处伸。

桑兰案的媒体炒作将给其在法庭上带来很多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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