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基于开放源代码软件的开发无可指责

(2010-08-03 03:48:03)
标签:

国产软件

开放源代码

gpl

杂谈

我在李易博客看到了这篇关于基于OPEN SOURCE的“国产软件”的文章,就我的经历发表一些意见。

1)如果使用开放源代码软件而不遵守其许可(比如GPL要求新添代码也开源),可能构成侵权。这在美国的一个上诉法院的判决中得到了确认。这个判决指出,遵守相关的许可协议(LICENSE AGREEMENT)是获得使用授权的先决条件,如果不遵守其协议内容,就没有获得授权,也就构成侵权。

2)美国的商业软件很多采用OPEN SOURCE代码。过去几年,我起诉了若干美国高科技公司侵权,包括非常大的软件公司(如赛门铁克)。在取证过程中发现,这些公司的商业软件大量采用开源代码,而且往往不向其用户说明(也就是违背规则)。在美国发生了相当多的诉讼,就是开源代码的作者起诉商业软件公司违背GPL等许可。对于软件的最终客户来说,并不在乎源代码来自何处,只要能解决问题。

3)什么是国产软件是一个定义问题。就像国产飞机一样,很难说一架飞机完全是100%中国、设计制造。J-11B外形明明与SU 27极为接近,但我们说J-11B是国产的(尽管俄国人反对),因为中国把关键部分改了(如航电、发动机等)。同理,是否国产软件应该看它有没有国产的关键性的技术构件。如果只是英文汉化当然不行。这个“国产”定义,应该制定一个客观标准。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