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并非万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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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面前人品立见 |
分类: 水晶心 |
提出这个观点,源自以下偶然的事情:
小区的宁和,常常败于这种种喧嚣:
深夜弹钢琴、在房间里跳绳、在他人窗户下歌舞、高空抛物、乱停车……种种乱象需要明确的条例来界定。因为,“约定”常常并不“俗成”;“协调”也往往并不买账。
总之,约定与协调必须有条例的同步。否则,管理很难到位。
小区是城市的最小的集合体。每一个小区的宁和、安好合成了城市的美丽。
婚姻,也是契约。但婚内出轨者并不鲜见。有的人多次如是这般,已经不仅仅是“轻浮不稳重”;而是不诚实又不担当了。越轨,可以终止之前的契约;也可以开启新的约定。最猥琐的是秉持着契约,又掩人耳目地不忠不厚不仁不义。
因而,契约面前,人品立见。
而人的一生很短,你是谁,便遇见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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