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达岭野生动物园的老虎咬死人的事件被炒得沸沸扬扬,从各种角度发酵:
有人说,伤者的丈夫跑过去救妻,但旋即逃回;(不可忽略一种评论:丈夫必须折返,因为还有孩子!)只有爱女心切的丈母娘义无反顾而被老虎咬死;人们还列举出某外国小伙的女友在意外事件中被老虎咬死,因为凶手老虎未被执行死刑,这位男子愤然闯入虎穴血刃老虎却不幸丧身虎口。这名誓死为女友复仇的外国人被誉为最无私最有爱的丈夫。
我想到:永远是文学艺术主旋律的爱情,大抵有三种吧?无非是:
苟且于爱情,忠诚于爱情,献身于爱情。
恐怕,能够献身于爱情者是寥寥的。那位寻仇老虎者就是其中一个吧?他对800万美金无动于衷,一心要杀掉害死女友的老虎。这种深沉的爱,确实很难估量!尽管,他的做法太冲动不理智。有人说,他把老虎当作人;而把自己当老虎了!不是吗?老虎咬人是其本性所在,老虎不具备人的情感思想;而小伙子硬要不顾一切去血战,以为自己是老虎之身!令人感叹的同时人们更多的是深深的惋惜。
古往今来,有多少人为爱情奋不顾身?即便三千佳丽而獨爱一身的唐玄宗,最终也不得不为了自家的性命而眼睁睁地看着杨贵妃“宛转蛾眉马前死”。
可以说,为爱情献身者少;但忠于爱情者还是大有人在的;而苟且于爱情的,也不少呢!

补遗:关于“丈夫”折回这一块,我理解他返回!
我认为:孩子高于爱情。而且奋勇去救妻子,又本能地无奈地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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