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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当而非指责,更非以邪恶方式转嫁责任

(2011-02-07 20:15:17)
标签:

担当责任

更非转嫁责任

独善其身

勿以恶小而为之

分类: 水晶心

担当而非指责,更非以邪恶方式转嫁责任
   憧憬美好         (2010.5      深圳)




   除夕夜,流光溢彩的美丽鹏城此起彼伏地响起了鞭炮声。一个大大的响炮就在我们楼前爆炸。

 

总有人不遵守法规!丧失社会道义感将使社会败落——震耳欲聋的炮竹声,带给我的不是喜气,而是生气!

——差矣!只顾自己而丢弃责任的人。

 

想起年前在繁华的华强北路等红绿灯时,面对着闯红灯的一干人我压抑不满,保持和颜悦色的姿态说:

“不要闯红灯啊!等一等就可以了嘛”!

 

而让我怎么也压抑不了情绪的是:一个中年妇女微笑着纵容孩子用羽毛球拍扑打小区里悬挂在勒杜鹃树上的小灯笼。我远远见到那位至少读四年级的男孩居然在众目睽睽之下跳起来用球拍去击打小灯笼,还以为自己眼睛出毛病了!会有这样纵容孩子做不义之事的吗?!

 

我远远地喊道:

“不要打小灯笼啊!爱护公共景!”                担当而非指责,更非以邪恶方式转嫁责任
   调皮的孩子停下来。

我走上前对微笑着的大人说:您怎么还笑呀?灯笼怎么能打下来呢?”

 

乱放鞭炮、闯红灯、扑打小灯笼也许都是小事。甚至有人会对此不屑一顾。我却认为:再小的错事,我们都不能做;而再小的善事,我们都应“为之”。

 

我一直没有忘记去年四月《南方都市报》的社论《社会远非完美,个人更需担当》这篇文章,它很有深度。文章就福建南平“3.23”恶性杀人案件,提出一个令我们深思的问题:

凶手郑文生因恋爱受挫,与同事、家人关系不和而悲观厌世,导致心理失衡,向八个幼小的孩童举起屠刀!而被判决死刑的凶手毫无悔意,不但没有向死伤者亲属致歉,还自称只能承担“三成”责任,并在一审宣判后表示上诉。

 

自己作恶,要社会买单!我想大众是很难同意的。退一步,我们常常说“世风日下”,真的都是别人的事吗?真的与我们自己没关吗?就如上述乱放鞭炮、照闯红灯、扑打灯笼三个例子,错的是自己!总不能说:这社会太差了,故我就这样了啊!我们当然会指责这些“小过错”;但作为社会的一份子,勇于担当社会责任是义不容辞的。所以做好自己远比指责别人重要。若一边埋怨社会,一边给社会添乱,就很可笑、很可悲、很可耻。

 

而郑民生的恶行,给社会带来的负面性是可想而知的!他不但丢弃了自己作为社会一份子的责任,而且希图通过一种邪恶的方式,转嫁自己的责任。这就更要不得矣!

 

吾一介书生,读圣贤书,也观天下事。窃以为:

风云变幻,我不能兼济天下,至少需独善其身——做好自己为要!其次再指点江山!至于行凶作恶,就离我远点吧

 

担当而非指责,更非以邪恶方式转嫁责任   (荷花和百合花的照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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