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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我心中的美好而活着

(2010-01-20 16:35:58)
标签:

蜗居

诚实

操守

外遇

宋思明

发乎于情

止乎于礼

和谐

分类: 玫瑰情

    今天博友的一篇文章吸引了我:人活着为了什么?他的结论是“为了活动”。
    很多人上去写。似乎很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了。以致有人说自己越写越糊涂了。


    我不假思索说:为了我心中的美好而活着——最直接,最简单的想法。无论这过程是美丽还是困惑甚至有巨大压力,我依然不舍。
    我心中的美好是:善良、诚实、勇于担当。


    善良,以不伤害别人为最基本。
    十多年前曾看过一个报道。写一个丈夫有外遇的女人掐死她十岁的儿子。懂事的饱受父母争吵苦痛的儿子临死前异常沉静地对妈妈说:
    “妈妈,我不怕死”.......
     十多年前,上海的一个案件轰动全国:一名把硫酸泼向她的情人的妻女的女人被处以极刑;深圳也有一位遭父亲情人毁容的花季少女十多年足不出户!
     我写不下去了。因个人私欲而蔑视伦理、法律者使无辜的人生不如死,绝对是假、恶、丑的行为啊!


     因此,对一些人喜欢《蜗居》里的宋思明,我大惑不解。虽然我没看《蜗居》,但对宋背着妻子和小情人卿卿我我的场景也略知一二!我怕那些惨烈的情景再次浮现在我眼前。我对不遗余力渲染出轨的文学作品几乎视而不见。我还想问喜欢宋思明的人,假如您嫁给他,您会安宁吗?
     外遇就是不忠,就是不诚实的表现。


     一个人的一生,大概不会只爱一个人。有许许多多优秀的人和我们擦肩而过。我们心生敬意甚至爱意都是自然、真实的,因此这也是美的。但“发乎于情,止乎于礼”总不能见一个爱一个吧?人的情感可以自然抒发,而人的行为举止受道义和礼节的约束。否则,人何以区别于禽兽呢?


    背离了应循的轨道是不道德的。出轨是不诚实的,是虚假的。有操守的人会有定力,会掌控自己。就如同面对华贵的珠宝而起贪念并付诸行动攫取一样令人不齿。我认为爱也应明明白白,清清楚楚。明着来而非暗箱操作。否则,没有家,哪有国?岂不乱作一团?


    大丈夫和好女子都应勇于担当、敢作敢为而非偷鸡摸狗!


    前几天看到作家赵恪羽的爱情之说。他认为,小时候,我们都渴望遇到一个纯情的王子,可是当我们经历人事之后,我们其实更愿意选择那些情义丰富的青蛙。其理论是起先专一的男人受到诱惑后变得花心;而花心萝卜有可能花过了会专心过日子反而更可靠,正因为如此,作家认为,在这样人心动荡的年代,与其养着一只未见世面的兔子,还不如收养一只曾经沧海的老虎。做浪子的最初女人是一种不幸,而做浪子的最后女人则是大幸。


    还说两个人能否走到一起,时机很重要,你出现在他想要安定的时候,那么你胜算很大;如果你出现在他对世界充满好奇时,那你多美多优秀都徒劳。还说要驾驭这样的男人的女人,宽大的胸怀是必须的。


   不无道理。但我想说:仅从人性的弱点来认定是不够的,会模糊了某些界限,使人格缺失者有可乘之机。只要我们明白:“人可以不伟大,而必须崇高”我们就可以撑起自己的一片天。这样活着才美好!


   年青时,有人说要离了婚和我结婚。我回答他:
   “我尊重您有才气。但我决不会和您结婚,怎么可能呢?!您有妻子、有儿女。我的幸福怎么可能建筑在别人的基础上呢!”


    操守和信念决定行动的磊落和阳光。爱可以很狭窄,也可以很宽广。如果真的喜欢上一个不能爱的人,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选择。“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去破坏别人的安宁?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即便拿过来了,又能高兴起来吗?


    也许有这些经历,我不喜欢以种种理由的插足者。除非对方的婚姻确实无法维持或有难以调和的矛盾,当事人无法共同生活!但即便如此,也应在所爱的人解除婚约之后再来与之谈婚论嫁。遵守法律,遵循社会公德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社会的和谐其实靠千家万户的安宁来保障。因此我们责无旁贷。

    善良、诚实、勇于担当是我心中的美好。我为此无怨无悔!

                                  


为了我心中的美好而活着
这棵树在三十多年前就有了,青年时期的我的单身宿舍和校广播室就在右边的路灯旁,每天我还开广播呢!(2009.12)


为了我心中的美好而活着
在香港大屿山的硕大佛像前,我想:忠诚不仅对祖国、对事业也是对爱情的郑重承诺。古往今来,生生世世,从没改变。(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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