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strove with none; for none was worth my
strife;
Nature I loved, and next to Nature, Art;
I warmed both hands before the fire of
life;
It sinks, and I am ready to
depart.
这是英国诗人蓝德(W.S.Landor l775一1864)七十五岁生日时写的一首小诗,题作《生与死》。杨绛先生译为:
我和谁都不争,
和谁争我都不屑;
我爱大自然,
其次就是艺术;
我双手烤着
生命之火取暖;
火萎了,
我也准备走了。
这是一首充满哲理的诗,而且这么短,就像中国的绝句,你很喜欢。杨绛的译诗也好,特别是第一句,按照原诗的意思本来也可以译作:“我从未与人争过,因为没人值得我跟他争。”但诗味就差些了。现在杨绛的译句简直就成了格言,特别是那胸襟与气魄,真是令人神旺。龚自珍有一句写陶渊明的诗,说“陶潜磊落性情温”,你以为蓝德的诗和杨绛的译句所表现出来的正是这种磊落而温的境界。
蓝德的这句诗让你想起孔子的话:“君子矜而不争。”(《论语•卫灵公》)君子很有尊严却不同别人争。孔子又说:“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论语•八佾》)君子没有什么好跟其他人争的,既不争名,也不争利,也不争权,如果真有什么要争的,那无非就是娱乐比赛之类,像射箭这种事;但即使射箭,比赛之前还会互相礼敬谦让,比完之后大家一起高高兴兴地喝酒,
就算争也是君子之争,争得光明磊落,争得有费厄泼赖(fair play)精神。
你是个孔子的信徒,很服膺孔子这话,因此也很欣赏蓝德的诗。自问迄今为止,你这一生都没跟人争过什么,也从来没有要跟别人争什么的欲望,除了考试以外。考试你也没跟别人争,得第一名、第二名也就只是因为考得好顺理成章地得了而已,并没有想到要把别人踩下去。
但是你不踩人,不等于人不踩你。你虽然是个大而化之的人,但并不笨,人踩你你还是有感觉的,即使初不在意,但踩多了,总会警觉起来。不过后来也就习惯了。古人说“不为人忌便非才”,你但凡有点才便一定有人忌恨,那些人既不甘心服输,又不光明正大地跟你比,却在暗中使绊子,耍些鬼蜮伎俩,阴不阴阳不阳地往你身上泼狗血,把你弄脏,他好取而代之。你年轻的时候,正好碰上“阶级斗争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的史无前例的时代,那狗血便是现成的,随便说一句“出身反动”、“跟家庭划不清界线”,就足以叫你吃不消兜着走了。现在阶级斗争不时兴了,但又有新的狗血,只要有人想泼,总是不愁找不到的。
你不想和别人争,别人却要忌恨你,你又不能把自己变成个无德无才无棱无角对人毫无威胁的蠢货,或者故意装成个什么都不懂的傻瓜,叫人家无须记恨。所以你后来读魏晋故事,对阮籍、刘伶们就有了一种“前理解(pre-understanding),这些人借酒装疯,游戏人生,哪里是放达,实在是没法子啊!
当然你也可以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你踩我,我也踩你,但这样你就违背了“君子不争”的初衷,而且如果你想踩赢,你也得采用那一套鬼蜮伎俩,最好是用得更高明,其结果是你自己也变成了你本来瞧不起的小人。真正的君子很难这样做,能这样做的人大概本来也就不是君子。
所以最好的境界就是不屑,不屑于降低自己的身份跟人争。不屑不是不能,而是能而不争。这里有两层意思,其一是别人看重的那些东西你不看重,例如权啦,钱啦,名啦,位啦,人家觉得这就是他的命,而你觉得这都是身外之物,可要可不要。他要争,给他好了,你不要这个,也过得好,甚至更好。杨绛说:“我这一生无名无位,过得很自在。”人人都争,你却不争,因而省却诸多烦恼,诸多利害,诸多焦虑,诸多谋略,所以过得自在。其二是自信,甚至自豪:别人会的那点儿东西你都会,你会的别人却不见得会,你活在你的世界里就足够快乐,用不着跟别人争什么。古人说“自足于内,无求于外”,就是这层意思。
说到这里,你得补充一句:不屑是要具备前提的。首先是能把名利权位那些世人孜孜以求的东西真正看透,真正不想去争;其次是有可以不屑的本钱,比方说大体上不缺吃少喝,钱还够用;更重要的是自己得真有点本事,可以自满自足自娱自乐。并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说不屑与人争,像蓝德和杨绛这样的人才真有资格说,说了也让人信。如果是争而不得、争而失败的人,也这样说,那就成了阿Q,只能逗人一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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