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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广州)王跃文:不是想要多少我就赔多少

(2010-12-13 12:15:45)
标签:

苍黄

官司

进展

杂谈

分类: 媒介_访谈

 

去年年底,官场小说作家王跃文的同一部作品在市场上出现了《苍黄》和《落木无边》两个版本。对此,王跃文在其博客上发文“我的新作叫《苍黄》,《落木无边》是李鬼”,声明《落木无边》是未完成小说。而《落木无边》的出版商新华先锋则称他们有合同在先,最后双方闹到打官司。日前,北京海淀法院作出判决,王跃文被判赔167万元。对此,王跃文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个判决是荒唐的,“法院是按照新华先锋的意图在算账”,近日他将委托律师提起上诉。

 

事件 法院判王跃文“一女二嫁”赔167万元

 

去年底,新作《苍黄》在市场上出现两个版本后,王跃文在博客上发文“我的新作叫《苍黄》,《落木无边》是李鬼”,文中指出:“近日书市上出现署名王跃文的长篇小说《落木无边》。我在此严正声明:这本书是北京新华先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先锋)违背本人意愿,交由群言出版社出版的未完成小说。新华先锋悍然出版我没有写完的小说,对我构成严重侵权,我将通过法律途径寻求问题的解决。”

而《落木无边》出版商北京新华先锋方面则指出,他们早在2008年就和王跃文签订了出版合同,所以是王跃文违约在先。“合同约定新华先锋享有王跃文所著《处长》(后定名为《落木无边》)作品在中国大陆以纸质图书中文简体形式出版发行的专有使用权,且该权利期限为3年。但是王跃文在向新华先锋交付约16万字的稿件后,就不再向新华先锋交付剩余稿件,并宣称已将约30万字的整部作品交给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他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案外人凤凰联动允诺给其高于新华先锋支付的稿费……”

之后,新华先锋将王跃文此前提交的16万字书稿付印,取名《落木无边》。至此,双方合作中断,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12月7日,海淀法院就新华先锋诉王跃文案做出判决,判决称:1.解除原告新华先锋与王跃文2008年11月17日签订的图书出版合同;2.被告王跃文赔偿原告新华先锋经济损失人民币167万元;3.驳回原告新华先锋的其他诉讼请求。

 

回应

新华先锋:我们不是为了让他赔钱

 

对于官司的进展,新华先锋总经理王笑东在给记者的邮件中表示,“官司判决了,法院终于给了我们一个公正的说法,但我们不是为了让王跃文赔钱,只是给他一个机会和气地解决此事。拿到判决书后,我连续给他发了几条短信,表示希望谈一个和解的办法,双方化干戈为玉帛。”

新华先锋方面还承诺《落木无边》所有库存均已销毁,不会再出现在市场上,希望此事最终能够和解,“我们曾与王跃文合作过《蜗牛》和《平常日子》,双方都非常友好愉快,《落木无边》的出版也并非违约侵权,只是履行了合同的约定而已。新华先锋只想证明自己的清白,并不想对王跃文不利,如有机会仍期待能够与王跃文有新的合作。”

此外,记者了解到,王跃文一方在南京起诉新华先锋侵权的案子近期也将判决。对此,王笑东表示。“清者自清,法院自会给一个公正的判决。”

 

王跃文:是新华先锋违约在先

 

就“判赔167万元”一事,新快报记者联系了王跃文,他讲述了该书出版的详细情况,并表示是新华先锋先违约,“我同新华先锋签订《苍黄》(原暂用名《处长》)之前,由他们出版过小说集《蜗牛》、《平常日子》,后来我发现他们隐瞒了印数,才提出中止合作。为协商解除《苍黄》的出版合作关系,我同该公司的总编辑杨磊往来邮件有十余封……但在我没有完成书稿的情况下,新华先锋把《苍黄》前面15万字强行出版了。这侵害了我的作品完整权,且违背我的出版意愿。于是,我才于10天后同凤凰联动签订了《苍黄》出版合同。新华先锋在我们双方协商过程中,强行印刷发行我未完成的作品而彻底摧毁合作基础,这是导致出现最终纠纷的直接因素。”

对判决的看法,王跃文表示:“暂且不说我该不该赔钱,先看看法院是怎么按照新华先锋的意图算账的。新华先锋的理由是:他们出版图书的利润率是26%,《苍黄》印了23万册,总码洋乘上他们的利润率,等于167万元。而事实上,按照《中国出版年鉴2010》的资料,目前图书出版的利润应在10%以下。那么,新华先锋是靠什么维持这么高的利润率?第二,23万册是印刷数,而不是目前实际销售数。即便我理该赔偿,也应该在所得范围内赔偿,而不是新华先锋想要多少我就赔多少。”

相关链接http://news.163.com/10/1213/00/6NO9M1JP00014AE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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