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长春随车被盗男婴小皓博
谁该为长春被盗男婴遇害事件负责
文○小玉石
据龙虎网5日20时36分报道:连日来,吉林长春随车被盗婴儿的新闻一直牵动着广大网友的心。就在网友们期盼这个小宝贝能平安归来时,今天晚上,吉林公安公布的最新消息使这个祈愿破灭。被盗的婴儿小皓博已被嫌疑人掐死,并埋在雪中。对此有网友表示,嫌疑人周喜军应该被活剥。
当看到这则消息,令我十分震惊,沉重的心情让人喘不过气来。最早得知这一消息是通过手机腾讯新闻,报道称,长春一婴儿随车被盗3500余名警察全城大搜索。当看到有这么多的警察和爱心市民倾情出动,全力营救,我想,孩子的命运应该会向大家所期待的方向发展,当今天再次打开新浪网,万万没有想到,事态会发展成这样一个悲痛的局面。一个只有两个月大的男婴,刚刚来到这个尘世,还没有学会叫一声爸爸妈妈,就这样被一个丧心病狂的盗贼无情的虐杀了,我愤怒、诅咒、难受,我真的不敢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会有这样一个禽兽不如的人,连一个微弱的毫无抵御能力的婴儿都不放过,面对那张幼稚、无邪、粉嫩的小脸蛋,他咋就忍心伸得出那双罪恶的手?
我坐在电脑边,使劲的搜索所有有关这个事件最新的新闻报道,最终,还是让我大失所望,这个还未满百天的孩子,在家人和世人无助的期盼中走了,他那,微弱,或是,撕心裂肺的最后一声啼哭,我们永远都无法听到了,不知那个可恶的,丧尽天良的畜生,把那双罪恶的手伸向嗷嗷待哺的婴儿的时候,他的人性哪里去了?两个月大的婴儿,手无缚鸡之力,对他又构不成任何的威胁,在他盗车得手之后,如果怕被警方抓到,他完全可以把孩子丢在车上,弃车而逃,或把孩子丢弃到厕所、车站、天桥等人多的地方,哪怕他动一点点隐恻之心,一旦东窗事发,他还有可能得到人们那么一丝可怜或同情的筹码,如今,他违背天良,抹杀了一个无辜的生命,他彻彻底底的成了一个十恶不赦的大混蛋!应该受到法律最高量刑的惩罚!这是众望所归,我想这是必然的,也是必须的。
那么,长春随车被盗婴儿遇害事件唯一令广大网友值得欣慰的是,罪大恶极的凶犯周喜军最终迫于媒体和舆论的压力而投案自首,在大家的心灵得到些许的平愤之余,我们不得不对本次事件所隐藏的社会现象进行一次深刻的反思,通常人们认为,盗车只是一例普普通通的行窃案件,行窃者只要钱不要命,不会对人身带来致命的伤害,而这一案例恰恰打翻了常规,凶犯不按常规出牌,导致被盗婴儿死亡,给一个原本幸福完整的家庭带来了无尽的痛苦。我们应该从中吸取血的教训,引以为戒,今后,不再让悲剧重演,重蹈旧辙。玉石总结归纳出以下四点值得思考。
一、婴儿父母粗心大意监管失职,凸显年轻一代的父母思想还不成熟,对哺育子女方面缺少经验,还不完全具备生育,哺养和教育子女的条件。
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我承认这个世上好人多,但坏人也不少,作为小皓博的第一监护人,他的父母应该时时刻刻看护好自己的孩子,如有事可分开来做,各负其责,不应该让只有两个月大的孩子离开自己的视线,不给那些无耻的盗车贼任何下手的机会,但是,仅仅只是几分钟的时间,他们的命运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小皓博的父母认为,汽车泊在自家超市门前很安全,大白天谁敢如此胆大包天的来偷车?我想问,安全了吗?非也,你一时的疏漏,将会给自己和家庭带来灭顶之灾,所以,小皓博的死,他的父母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也奉劝家有幼童的夫妇切记,带孩子一定要兢兢业业,悉心照顾,尤其是幼儿时期的小孩子,我们来不得半点马虎,一个不注意,将会让你后悔终身!
二、爱心人士的真情感动一切,但面对社会体制的不完善,营救行动缓慢,导致被盗婴儿死亡,说明我国对于这种突发事件的及时应对还缺少行之有效的方式和方法。
长春婴儿被盗事件的发生,引发社会上许多善良人士的高度关注,当地媒体,电台,乃至全国网络一拥而上,为了拯救一个幼小的生灵,自发的将爱传递,数以万计的爱心人士,无偿的付出着自己无奈而又微博的正力量,此举,让我们看到了春天里那一缕最温暖的阳光。淳朴、善良无处不在,但善良却没能拯救一个弱小的生命,这是令人非常痛惜的一件事。3500名警察,上万人的大封锁,大搜索,大排查,从案发地到被弃车辆停放处,从报警到罪犯逃离出事现场,短短的时间内,咋就让一个畏畏缩缩的盗贼轻而易举的逃脱了呢?以一对万,是个什么概念?可见凶手的本事真的比警察还大!要不是迫于舆论压力自首,谁又能抓得住他?这一点,让谁蒙了羞,给谁抹了黑?答案不揭自晓。
三、社会治安依然很乱,有关部门没有加强治安巡逻的普遍性,持续性,对盗车犯罪集团的打击力度不大,从而令罪犯分子对法律的惩罚失去应有的威慑力。
在日常生活中,盗车事件时有发生,无论受害者还是公安部门,认为盗车只是经济受损,对人身构不成伤害,重视程度不高,由于本次事件与平常盗窃案件性质有所不同,因被盗车辆上有一个两个月大的婴儿,所以这才引起大家广泛的关注。我不知道大家的手机里是否收到过低价卖车的手机短信,这些短信是哪些人在发布,这些低价的进口车是怎样到他们手里的,他们的短信是通过什么渠道发布的,为什么如此肆无忌惮的漫天飞舞?为什么没人管,没人查?如果这样的现象灭迹了,像小浩博类似的案件还会发生吗?
四、目前,我国对于常驻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监管工作不够细致,深入。个人信息掌握不清楚,不完善,家庭情况不了解,没有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案与当地居民进行心理沟通和普法工作的宣传,致使整个社会刑事案件贫乏不断。
最后,除了叹息,没有再多的语言来弥补自己所犯下的错。我们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不解之谜,那就是,周喜军为啥要偷车?偷车之后为啥要掐死小浩博?难道他不知道偷车要坐牢,杀人要偿命,逮到要枪毙吗?他是法盲?这个年代,生活在法治的社会里,如果还有这样的人存在,将是谁的悲哀?我们的普法工作,做到哪里去了?我们的周围还有没有这样无知的法盲?
好了,对于这个事件的看法,我相信还有许许多多的网友,都有自己的一些思考和观点,小浩博的死,触痛了无数个牵绊他的爱心人士,我们在经历过这件事之后,都有所启迪,在今后的生活中,做个合格的好父母,做个懂法的好市民,别让浩博的死,一文不值!祝愿皓博幼小的灵魂在天堂静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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