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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义低处】46.5.5

(2023-05-09 00:18:16)
标签:

佛学

文化

分类: 【句义低处】
      46.5.5 同样,继续探讨的修饰和一般意义上的语言、表达,如上“46.5.4”所示述,修饰语之于修饰对象本身亦如此,并未对对象构成实质性的作用、改变,哪怕通过“修饰”显示对象属性,也不管这种修饰从哪方面指向修饰对象,对象仍处于对象位置上,对象之在仍在认识者“我”的对象位置上。换句话说,一切修饰、语言、表达亦如此,一切认识者我朝向对象的表现形式、工具、手段,在认识者我朝向对象过程中,完成类似该句式所属的基本句式结构的过程性表达,亦如此句式(4)中的“B”一样,以一名相演示着包括自身在内基于表达的在,“A”也如此,修饰如此,被修饰如此,句式结构也如此,亦或说所有的表达莫不如此,其间也将表达者我之所在给呈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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