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聘任中的公示制的作用有几何?
(2013-09-11 11:4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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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聘任晋升杂谈 |
分类: 01.人力资源 |
一些企业人员晋升聘任中会有不同的机制,比如选拔制、公示制、任期制等,很多企业在进行内部晋升与聘任时,都会有公示程序,公示后才给与最后聘任,但这个“公示”的作用究竟有多大呢?
我所理解的公示制,在党政系统应该运用得较为频繁,在党员选拔或转正的时候,都会进行公示一番,群众对于这些人有异议的都可以上报,称之为党员公示制,很多举报信之类的行为就是来源公示的结果。其实实际上,这种公示也就是为了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扩大评估的范围,增加监督的对象,群众一旦提出相应的问题,就会仔细去核实,从而避免因为信息掌握不全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企业所采取的人员晋升或聘用的公示制,想来也是基于这种目的。内部人员彼此之间都很熟悉,也就更有资本来进行评定。公示,一般都是作为评审决策的最后一个环节。我们需要反思一下,这种公示制对于企业来说,其起到的作用究竟有几何?
一般谈到公示制,都会谈对收到的反馈意见如何处理的问题,群众提出了问题我们要认真去核实,确定后要采取相应的调整措施;如果对群众提出的问题不重视,不去核实,就会伤害群众的积极性,公示也就会失去应有的意义。但问题是,公示出去之后,是否就会有信息反馈回来?这在企业中是普遍面临的问题,没有信息反馈,也就不存在后续的信息如何处理的问题。
在中国的企业尤其如此,公示之后,发现很少会有反馈。也许你会时不时有听到有人对这个晋升的人选评价如何如何,认为不应晋升,但也只限于听闻,你始终收不到任何书面的反馈。为什么大家都不愿意用正式的方式来反馈?个人觉得这还是归结到国人特有的人性上面,国人都不愿意得罪人,很难将工作和个人的感情、日常的生活分开,谈工作就会谈到生活,对于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同事,我又何必去搅合?但往往事后,又会满腹牢骚,认为不公,不平,情况不实,甚至在事后才源源不断出现一些匿名的情况反馈。
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是我的话,我是否也会毫不犹豫的去反应情况呢?问问自己,我给自己的问答是,如果是涉及到品行、道德方面的,我确信自己会去反馈。
由此,我暂且认为,公示制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更大范围的集思广益的过程,获取针对被公示者以下两个方面的评价和反馈意见:
1、道德、品行和可发展潜质。品行是深层次的东西,是冰山以下的部分,具有隐秘性的特点,很难被发现,通过扩大范围的公示,可以发动更多的人来提供评估信息,帮助我们全面了解。
2、公示事项的深度挖掘和全面掌握。对于某一个事件,特别是关乎晋升发展的重要事件,我们了解的部分可能会很有限,通过发动更多的与此事件有关或了解此事件的人的参与,可以更加全面、深入的掌握这些事件的情况。
公示制对于企业来说,究竟能起到怎样大的作用,我并不太乐观,因为觉得这要求员工整体素质较高,而且在企业内部已建立一种开放的、绩效导向的沟通文化,但这又谈何容易。但至少是,也许公示的作用要得到充分发挥还需要很多努力,但公示作为程序的一部分写入内部运行流程,这本身也是一种进步。
附件:我们人员晋升公示的通告例子(仅针对主管级以上人员)
管理职位异动公示
经过评审,公司拟对以下人员进行晋升聘任,并在聘任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9月2日—9月6日。公示期内,任何员工都可以提出意见或反馈,并发送到人力资源专用邮箱 suggest@******.com。该邮箱唯一使用人是人力资源经理徐杰。员工提出的意见和反馈将得到充分重视并予以保密。
拟晋升对象如下:
拟:现任芯片工程部设备工程师***,晋升为芯片工程部***工程主管。
人力资源部
201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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