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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不更方”须辨证

(2012-05-11 09:48:41)
标签:

北京汉唐四明

医学研究院

中医理论

梁全龙

健康

分类: 医话
“效不更方”须辨证

仅供参考

    医家尝言:“效不更方”,须知此语当辨证看。人体脏腑分属阴阳五行,生克循环,非孤立存在,设若某脏有病,运用某方见效,而遵循“效不更方”,持续用药,则常常旧病未愈,而由药力过度,又生新病,殊为不当。

    医家有言:“用药如用兵”,此语颇具辨证思想。譬如治疗肝阳亢盛,当用舒肝丸方剂,但若不更方,久之必伤脾胃,故张介宾云:“平肝必先实脾”,以肝属木,脾属土,木旺克土,而脾土实后,不惧木克,则强木之顽可息矣!又,平镇肝阳之后,当以杞菊地黄丸之方滋养肝肾经血,当肝气复原而健之后,难免余气化火,肝木生心火也。故治疗肝病后期,亦当平心火、滋养心阴也,如此用方,岂可“效不更方”乎?!

    人体之器官相互联系,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因此,疾病的发生,也是复杂多变的,治疗也应该是有系统性的,辨证、论治,出方要圆机灵动,不可教条,所以,“效不更方”须辨证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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