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十四中省级示范高中定向指标
(2009-07-17 20:5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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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十四中安庆一中指标十中安庆二中杂谈 |
一、定向招生指标数
今年参加定向指标招生分配的省级示范高中为安庆一中、安庆二中、石化一中、安庆七中和安庆十中。
09年安庆十四中省级示范高中定向指标:
安庆一中为18名,
安庆二中为16名,
石化一中为8名,
安庆七中6名,
安庆十中13名,
总计61名。
二、定向指标招生对象
定向指标招生对象原则上必须是安庆十四中初一时正式录取的且在我校完成初中学业的正式在籍生(含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因父母正常工作调动、复退军人安置、外地引进高级人才等其子女随父母由外地转来安庆就读,且户口在本市的,应由本人提出申请,有关单位出具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查,报市教育局认定。在我市投资的外来创业人员,其子女享受的教育优惠政策按我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定向招生录取办法
1、教育局定向分配指标的录取统一纳入各省级示范高中计划内录取,先录取各省级示范高中计划内统招生,再接着录取定向指标生。操作流程是:按分配到各初中的定向指标数,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和中考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对教育局对我校定向推荐并经审核拟录取的名单统一公示三天。公示期间,如发现差错或群众举报,将及时组织核查处理,经查实确有差错或不符合录取资格,则按一定程序告知考生本人,
拟录取的定向生名单公示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定向学生名单和档案资料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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