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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衙内的“霸气”是这样惯出来的

(2009-08-25 17:23:20)
标签:

王衙内

副局长

王建生

打人

分类: 时评

前几天,笔者曾就黑龙江省呼兰交通局稽查大队副大队长王绍岩酒后驾车,被查后的衙内霸气写过一篇短文《查一查衙内的霸气是谁惯出来的》,不料,转日媒体上就给出了一个明确的答案,让大家一下子知道了这些衙内的霸气是谁惯出来的,是如何惯出来。山西临猗县公安局副局长王建生的儿子游泳时,与7位男青年起了冲突,打了一架,受了轻伤。处理这事时,公安局本来是让王副局长回避的,可是王副局长不干了,在协调时,就提出进行公开比武,谁赢了他儿子,他便不再追究谁的责任;输者如果能当众给他的儿子连磕三个响头,他也可以免予追究对方责任。这些青年当然不敢在在公安局的会议室里,当着身为公安局副局长王建生的面与其儿子过招,无奈,跪在了王建生和他的儿子面前,磕头求饶。这件事最后的处理如何我们且不说,单说王建生在这件事情表现的是何等的“霸气”。

王建生给儿子出气可能是因为爱子心切,但作为一名国家的执法人员,让人们看到的却是:我市公安局的副局长,连我的儿子你们都敢打,吃了雄心豹子胆的“霸气”!他的儿子在接受别人磕头求饶时也会从中体会到:我是公安局副局长的儿子,谁敢打我,这就是下场的“快感”!这种“快感”经过几次畅通无阻的实践,难免就会升华为“你不认识我啊?我爸是某某------”的衙内“霸气”。通过王建生的事件,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这样一个事实,衙内的“霸气”是某些有权有势的人用“霸气”惯出来的。如果没有权贵们“霸气”的土壤,绝对惯不出衙内们的“霸气”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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