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开始实施,实行了近14年的《食品卫生法》同时被废止。新法明确了统一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则。要求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等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这部根据1万多条社会各界意见进行修改的新法,标志着我国科学、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从此建立,食品安全标准打架的现象悄然终结,从此,百姓不再为吃啥安全揪心了。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一个重要的根源就是食品安全标准互相“打架”。我国的食品从原材料种植、饲养到成品入口,分别由多个部门实行分段监管。在“政出多门”的监督管理体制下,同一食品出现不同安全标准,不同部门之间的标准和不同层次的标准“打架”的现象比比皆是。食品安全“标准打架”不仅让众多守法食品生产企业无所适从,也使得有关监管部门在面对一些“问题食品”时左右为难,在执法上陷入尴尬境地。相反,一些不法企业却籍此大打“擦边球”,在标准的“空间”里游刃有余,以此来规避法律风险。最终受影响的,则是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标准“不标准”,百姓餐桌安全就无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实施,统一了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结束了过去标准“打架”的现象,让老百姓的餐桌更安全。这是一项最得民心的民生工程,让我们为之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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