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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锐:可再生能源法促进垃圾发电业发展

(2009-08-25 09:52:12)
标签:

陈晓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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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陈晓锐热点话题

陈晓锐:可再生能源法促进垃圾发电业发展
文章源自:华讯财经第一现场


    昨日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汪光焘作的关于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草案提出,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确定并公布对电网企业应达到的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最低限额指标。此外,合并此前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和国家财政专项资金,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

    
   
前一天晚上扔到垃圾箱里的生活垃圾,第二天上午就会在焚烧炉中熊熊燃烧,变成电能,“游”入国家电网,点亮万家灯火;还有一些变成热能,跑进输热管道,推动机器旋转。“吞进”全城的生活垃圾,输送出源源不断的并网电能,垃圾发电或将成为新的亮点!

    垃圾发电就是近年来开发出的一项新能源技术,作为最经济的发电方式,与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等无公害新能源并驾齐驱。  

    
    早在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起,欧美发达国家即开始研究垃圾发电问题。在各国政府的大力支持推进下,逐步进入商业化运行。目前,德国有垃圾发电厂78座;美国有近400座;而日本,因土地资源紧缺,更是不遗余力地推广垃圾发电,现焚烧率已达73%。鉴于填埋法对环境的永久性伤害,美国政府甚至不惜耗费200亿美元的巨资,将填场垃圾挖出来,采用焚烧法重新处置。2001年,美国纽约市最后一个垃圾填埋场关闭,实现了全国生活垃圾焚烧综合处理。西方国家垃圾处理所走过的道路是先制肥,但西方国家制肥是用来种树种草,不种蔬菜和庄稼。之后由简单填埋发展到卫生填埋,最后发展到全部焚烧综合处理。
 

   
    
由于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不行,实行卫生填埋和少部分发达地区实行焚烧综合处理,是符合国情的,待国家、地区经济实力增强后,再全部实行焚烧综合处理才能达到最彻底的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据了解,垃圾发电初期耗资大,运行后发电收益并不如人们预想的那样高。企业只有靠开发销售设备盈利,投资回收期较长,没有雄厚的资金做后盾,一般无力支撑。目前我国具体涉及垃圾发电产业的上市公司有凯迪电力、东湖高新、华电能源、深能源、深南电、岁宝热电等几家,有兴趣的朋友可是适当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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